论权利行使的限度与犯罪——以敲诈勒索罪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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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imitsof Exercising of Right and Crime——Taking

the Exploration Research of Blackmail



作者:何明智

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北京102488 出版物刊名: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页码:46-51

年卷期:2016 2

主题词:权利;敲诈勒索罪;公共利益



摘要:权利的行使必须以合法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界,否则有可能触及犯罪。因权益纠纷引发的敲诈勒索行为与正当行使权利的行为之间存有模糊之处,成为学界争议的焦点。通过探讨敲诈勒索行为的有罪性及其侵害到的社会公共利益,可以此作为判断行使权利与犯罪之间临界点的一般理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3ad21402a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