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吉林省药学系列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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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关于开展2019年度吉林

药学系列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9.15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吉林省药学系列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

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员:

吉林省2019年度药学系列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答辩定于2020919日进行,现将答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209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请答辩人员按分组情况每组1-35号人员于700前到达考场,36-最末号人员于11:30到达考场,签到、交评审费后进入候考区候审,答辩人员在答辩结束前不得离场,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288号长春中日友好会馆,前台电话:0431-84618003。参加答辩人员在二楼仙台厅候会。

三、答辩方式:由考官针对答辩人员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进行能力、业绩及理论水平等方面考核。每人答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相关要求


1、答辩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用A4纸正反面彩色打印。评审表签字、盖章处,务必签字、盖章齐全)、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须标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2、答辩人员须遵守答辩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答辩人员进入考场时,须携带全部物品离开候考区,答辩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答辩室。答辩结束后,立即携带全部物品由专门通道离开考场,不得折返候考区,更不得在考场区域逗留,否则以违纪论处。

3、答辩人员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规定,中级收取评审费200/人,高级收取评审费300/人,破格人员加收评审费100/人。

4、以上资料答辩人员于答辩当日交付即可,评审费需现金支付。

5、答辩当日候考室门前设置了收费和签到处,请答辩人员自动排队办理收费和签到手续后入场。等待期间请遵守秩序,不要大声喧哗。评审表、照片在进入答辩室后交给工作人员。

6、请全体答辩人员自觉遵守吉林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保证身体健康安全前提下参加答辩,答辩当天要提供健康码,全程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申报人员。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附件:答辩分组情况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3e9d16aed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