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资金(吉林省档案馆)支出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 • 【公布日期】2020.04.02 • 【字 号】吉财建指〔2020〕228号 • 【施行日期】2020.04.0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资金(吉林省档案馆)支出预算的通知 吉财建指〔2020〕228号 吉林省档案馆: 根据你单位申请,现下达你单位省级资金13200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6200万元、省预算内资金7000万元),专项用于吉林省档案馆、方志馆新馆建设工程。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12699 其他档案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1 房屋建筑物构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请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吉发[2019]10号)要求,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计绩效目标,于收到文件20日内,将绩效目标表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吉林省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建[2016]859号)规定,切实加强此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实际执行中,根据省发改委投资计划进行清算。 附件: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88770b32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