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六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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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从穷光蛋到百万富翁,最需要一年; 参加传销,就可以坐在家里点钱;

今天睡地板,明天当老板,成功就在眼前……

这些听似天方夜谭的荒谬神话,却被传销组织奉为致富圣经。震惊全国的欧丽案件告诉我们,几十所高校的2000多名大学生就是在这种痴人说梦的言语蛊惑下深陷泥潭,甚至不少人在被解救后依然执迷不悔,深信自己从事的是辉煌的事业

传销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和组织,能让人们如此失去理智、违反常识?传销队伍里有一句豪言壮语:可以将石头当成金子卖。这句话清楚地点明了传销的本质:欺骗。在许多非法传销活动中,传销已经转变为拉人头的欺诈活动。没有可供销售的商品,即便有也只是行骗的道具,销售和购买的都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整个传销网络完全是依靠下线人员缴纳的金钱维系运作,与各国普遍禁止的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它是国际社会痛恨的经济邪教,是世人不齿的老鼠会

传销的基本方式是杀熟它要求利用原有的社会关系从商即在社会网络中建立商业网络。这样,传销商业网络的欺诈行为,会迅速弥漫成整个社会网络的不信任危机,导致亲友相骗,朋友反目,信用受伤。

曾经身陷迷途的大学生说:那是一段在狂热中迷失自我的奇特经历。我们不是因为利益诱惑和人身监视而被传销网络套住,而是在思想上被控制后,心甘情愿地被他们利用。传销活动的隐蔽性、欺骗性、流动性和群体性,以及它独有的营销方式和组织形式,使之极易演变为有组织的社会犯罪,产生更为可怕的杀伤力。





传销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传销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组织严密,一般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传销组织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传销人员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工商部门提醒:在校学生寒假应谨防传销陷阱

新华网济南15日电(记者王志)临近寒假和春节,山东省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在校学生,应谨防非法传销人员以好工作等为诱饵骗其落入传销陷阱。

2004年,传销黑手频频伸向在校大学生,单是重庆公安机关在渝北、合川等地破获的欧丽曼传销地下组织,就有来自河南、湖北、山西、河北等10多个省的2000多名大学生放弃学业,沉迷于传销。而在山东工商部门查处的非法传销案件中,也发现有在校学生卷入其中。

据心理专家分析,由于在校学生社会接触面不广,思想比较单纯,缺乏识别陷阱的能力,而很 多人又具有积累社会经验的渴望,传销组织往往迎合他们的这种心理,大肆鼓吹锻炼人”“轻易赚 大钱,再通过强大的心理攻势和严密的组织控制,慢慢将其俘虏,使其落入传销泥潭,最终沦为传销组织者的敛财工具。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王天仁说,非法传销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通过亲戚朋友关系相互拉拢介绍。对于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来说,伴随寒假和春节到来,与朋友聚会或走亲戚的机会增多,一些传销人员就利用这个机会大肆发展下线,而在校学生就成为他们下手的羔羊

好工作的诱惑成为拉在校学生下水的第一帮凶。据分析,受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影响,面临毕业压力的大专院校学生求职心切,而传销组织宣扬的好工作”“高收入等许诺,使他们很容易丧失抵制诱惑的能力,加之传销组织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导致他们迷失于传销漩涡之中难以自拔。

王天仁认为,在执法部门严厉打击非法传销的同时,各类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学生人生观和择业观的教育引导,尤其在假期即将来临之际,让在校学生认识到非法传销的伪装与欺骗性,从而提高他们应对非法传销的免疫力,使其免受传销之毒侵害。



传销组织是通过什么手段来牟利的?








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在国外又称直销,一般是指企业不通过店铺经营等流通环节,将产品或服务直接销售、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营销方式。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

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准备携款潜逃

传销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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