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管理的基本条件 1.合作形式: 委托管理形式 ―所谓委托管理就是经营权和所有权分开。资产由业主所有,经营管理权交管理方实施。 2.合作时间: 一般不低于10年。 3.取费标准: (1)基本管理费:按营业收入的2.5%; (2)奖励管理费:按经营利润的5%; (3)管理团队的工资:税后年薪+地区性补贴+社会统筹费(派出人所在地标准); (4)技术服务费(工程咨询+开业筹备):100万元人民币。 (5)业主方同意按照管理方的统一政策,使酒店加入锦江中央预订系统(JREZ)、锦江常客计划(JJP),并采用锦江统一标准接口版本的前台管理系统(PMS),锦江统一的酒店网站,锦江统一电子邮件系统,并参加锦江统一广告宣传、锦江统一培训,利用锦江统一采购平台,. . 享用管理方的资源和规模优势。 4.基本程序: (1)双方互相传递资料,了解情况 (2)双方见面,由管理公司详细介绍公司资源等情况,业主方介绍项目概况 (3)管理公司发展人员或会同工程技术人员考察现场(包括图纸)、当地市场情况。 (4)如业主方基本确定谈判对象,管理公司提供相关的合同文本供业主阅研 (5)双方进入实质性商务谈判暨合同谈判(谈判次数按需要) (6)合同基本达成共识,管理公司相关领导考察项目,双方各自进入报批程序 (7)合同批准后,择日签约 (8)合作关系一旦确立,管理公司即刻进入前期技术服务阶段(当然如双方基本明确可以合作,管理公司可根据业主的需求提前进行最初的服务工作)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8e0ffb1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7fc50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