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档 住 房 公 积 金 贷 款 流 程 图 . 实用文档 个人到住房公积金管表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申请贷款应提供的基本资料 (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结婚证、离婚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人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 (5)提供自然人作保证人的,须提供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指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提供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提供保证人在人行征信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报告; 购买商品房 提供自筹资金证明(如已交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已办妥房屋销(预)售备案登记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公房或集资房房改房 提供已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公有住房个人交款计算表或集资建房个人交款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参加集资建房 提供已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参加集资建房的批复、分房方案等证明 购买二手房 提供所购房屋已办理过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和过户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所购房屋评估报告书;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及《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区、县有权部门批准同意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供自筹资金证明(如能够证明属于自有资金的有关资料);已完成建造住房30%以上的工程进度的照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在收到上述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贷款的答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申请人的借款申请后,申请人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发放的贷款,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由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在三个工作日内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和用途划款--直接划款或专项划款 . 实用文档 贷款的办理流程 1、到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贷款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经办人对申请人提供资料进行初审,同意受理的,经办人应在受理登记簿中登记签名; 3、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资信进行调查,填写公积金贷款审批表,进行三级审批; 4、审批同意贷款的,计算机授权下达贷款指标,贷款资料移交给贷款承办银行; 5、不同意贷款的,管理中心发出书面拒绝通知并电话通知申请人,贷款资料领回时,须在受理登记簿中登记领回签名; 6、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借款人、保证人及相关人员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按以下要求办理借款手续: (1)合同的签订及其他签名手续:借款人夫妇及担保人由承办银行信贷员验明身份后,在贷款申请表中重新签名压手印。签订合同时,应规范填写并签名压手印; (2)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办理综合险采用自愿原则,承办银行信贷人员应认真检查保险单; (3)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商品房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自建房分别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和房产抵押登记。 7、借款人开设公积金贷款专用还贷存折并签订委托代扣协议书; 8、借款人到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办妥借款手续后,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转款。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905ef14a0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