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的原则及其转换——从黑格尔到马克思 马万东 【期刊名称】《现代哲学》 【年(卷),期】2022()2 【摘 要】黑格尔与马克思通过将政治经济学纳入理论视野开始面对市民社会问题。出于方法论的高度自觉,他们都从原则入手去理解市民社会,黑格尔采用特殊性原则和形式的普遍性原则,马克思则采用劳动原则和资本原则。由于这种解释原则上的不同,使得他们所呈现的市民社会的理论图景也不相同,进而塑造的学科形态也有显著差别。正是由于他们的先驱性工作,市民社会才获得独立性与合理性论证,古典社会学也从传统的学科形态中破茧而出,逐步获得独立的学科地位。 【总页数】8页(P12-19) 【作 者】马万东 【作者单位】南方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B27 【相关文献】 1.“市民社会”: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的转换2."市民社会":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的转换3."市民社会"理论发展历程探析——黑格尔与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形成前后4.浅论黑格尔市民社会观与马克思市民社会观的差异5.马克思早期“市民社会”概念的历史化阐释——《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市民社会”概念再研究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9f906b2a6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