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对市民社会的解析与公民伦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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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伟涛

作者机构: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哲学 出版物刊名:当代中国价值观研究 页码:58-67

年卷期:2017 2

主题词:市民社会;伦理国家;公民道德



摘要:黑格尔将作为抽象法与主观道德相统一的伦理实体划分为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其中区分了作为市民社会成员的市民和作为国家成员的公民。市民社会以个体需要、利益和权利为原则,凸显个体性和特殊性,人们借助于劳动、分工、交换和契约达成中介性和交互性的社会结合;市民社会中的社会联结是形式的普遍性并以外部形式国家和法律对个体利益予以保障,但根本存在的是实质利益的差异性与冲突性。作为伦理性的国家是自在自为和自由理念,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在其中,公民超越利益交换和私利追求,以爱国心、民族精神、公正心和人道慈爱精神,促进社会和国家的凝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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