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3、91以及-1、-7、-13、-91。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一般而言,整数A乘以整数B得到整数C,整数A与整数B都称做整数C的因数,反之,整数C为整数A的倍数,也为整数B的倍数。 因数相关性质 1、整除:若整数a除以非零整数b,商为整数,且余数为零,我们就说a能被b整除(或说b能整除a),记作b|a。 2、质数﹙素数﹚:恰好有两个正因数的自然数。(或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此整数自身外两个因数,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3、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4、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5、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6、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7、1个非零自然数的正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个非零自然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8、所有不为零的整数都是0的因数。(还有争议) 9、2是最小的质数。 10、4是最小的合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b93638d31687e21af45b307e87101f69f31fbf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