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帝治盗》阅读答案解析与参考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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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帝治盗

汉武帝末年,盗贼滋起。上使使者衣绣衣,持节虎符①,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余级,于是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觉而弗捕满品②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弗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③,府亦使不言。故盗贼浸④多,上下相为匿,以避文法焉。

光武时,群盗处处并起。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擿⑤,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⑥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有盗贼而不收捕者,及以畏懦捐⑦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⑧,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

此二事均为治盗而武帝之严不若光武之宽其效可睹也

——选自《容斋随笔·卷十一》

【注】①虎符,亦称兵符,调动军队所用的凭证。②品:规定的标准。③坐课累府:违反规定连累郡府。④浸:渐渐。⑤纠擿(tī):检举揭发。⑥逗留:停留拖延。⑦捐:放弃。⑧殿最:古代考核政绩或军功,下等称为“殿”,上等称为“最”。

16. 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错误的一项是( A. 有盗,弗敢发(即使)

B. 上下相为匿(隐瞒) C. 其效可睹也(效果) D. 以畏懦捐城委守者(委屈)

17. 对文中划线部分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 此二事均为治盗/而武帝之严/不若光武之宽/其效可睹也。 B. 此二事均为治盗/而武帝之严不若/光武之宽其效/可睹也。 C. 此二事/均为治盗而/武帝之严不若光武之宽/其效可睹也。 D. 此二事/均为治盗而/武帝之严/不若光武之宽/其效可睹也。 18. 用现代汉语写出下列句子的意思。 ①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避文法焉。

②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擿,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

19. 汉武帝和光武帝治盗的策略和效果各有何不同?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参考答案】 16. D 17. A

18. ①因此盗贼渐渐增多,上上下下互相隐瞒,来躲避条文法令的制裁。②(光武帝)派遣使者下到各郡,听任盗贼们自已相互检举揭发,五个人共同斩杀一人的免除他们的罪行。

19. ①汉武帝治盗方式严酷,对官员要求严苛。先是派军队攻击镇压,然后建立“沈命法”,规定治盗行为不力的大小官员都要判死刑,结果却适得其反。②光武帝派遣使者下到各个郡县,让盗贼们互相揭发、残杀,以盗治盗;对于官员,只根据捕获盗贼结果评定政绩,对其行为要求较宽厚,最终盗贼纷纷逃散,治盗效果很好。

【解析】

16题详解】

本题考查对文言实词的理解能力。平时注意多积累归纳,加强对文言文中重点实词的一词多义、古今异义、词类活用、通假字等现象的理解与识记,并学会迁移运用。D.委:放弃,丢下。

17题详解】


本题考查文言断句的能力。文言文断句的前提是对文意的领会。首先通读全文,了解文意,依据语境断句。可借助标志性词语断开比较明显的地方,分清谓语动词的界限,注意对称句式,常见虚词的位置及词性,也可借助文段的一些特征巧妙断句,比如借助句式,借助对话词“曰”、“云”等。本句中可借助常见虚词的位置,“而

”“不若”“其”往往用于句首,所以应在“而”“不若”“其”之前断开。 18题详解】

.本题考查的是理解并翻译句子的能力。解答时一定要先回到语境中,根据语境读懂句子的整体意思,然后思考命题者可能确定的赋分点,首先要找出关键实词、虚词,查看有无特殊句式,运用“留”“删”“调”“换”“补”的方法,直译为主,意译为辅。并按现代汉语的规范,将翻译过来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达到词达句顺.此句中重点的词有:

①故,因此;匿,隐瞒;以,来。

②遣,派遣;纠擿,检举揭发;除,免除。 19题详解】

本题考查对文章内容的理解能力。找到相关答题区域,结合关键句子分析。汉武帝治盗的策略和效果在第一段,治盗方式严酷,“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余级,于是作‘沈命法’”,对官员要求严苛,“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结果“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避文法焉”,效果适得其反;光武帝治盗的策略和效果在第二段,策略是“听群盗自相纠擿,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以盗治盗,对待官员较宽厚,“皆勿问”“皆不以为负”效果很好,“更相追捕,贼并解散”。

【参考译文】

汉武帝末年,盗贼越来越多。皇上派使者穿上绣衣,拿着符节凭证,派军队进行攻击,斩首大的部队有的达一万多首级,于是建立“沈命法”,法律规定:“成群的盗匪出现没有发觉,发觉了而没有捕获到规定的标准的,二千石以下的官员到下级官吏主持这件事的人都判死刑。”这以后下级官吏害怕被杀,即使有盗贼也不敢上报,唯恐不能捕获,违反规定连累郡府,郡府也让他们不要上报。因此盔贼渐渐增多,上上下下却相互隐瞒,好躲避法令条文的制裁。

汉光武时,成群的盗贼到处兴起,汉光武帝派遣使者下到各郡,听任盗贼们自已相互纠纷揭发,五个人共同斩杀一人的,免除他们的罪行。官吏们即使停留拖延、回避不前、故意放纵盗贼的,都不加追问,只以捉获讨伐的成效论处。那些郡守、县令犯了管辖区域内有盗贼而不收容捕捉的罪过的,及因为害怕软弱丢弃城池和职守的人,都不看作过失,只根据捕获盗贼的多少来评定优劣,只有包庇隐藏的人才判罪。于是互相追捕,盗贼们都解体逃散。

这两件事都是治理盗贼的,而汉武帝的严厉不如汉光武宽缓,它们的效果不同是很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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