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蜡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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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传统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蜡烛”精神

“蜡烛”精神取自唐代李商隐的诗词中的“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用以比喻老师的奉献及牺牲精神。自古以来,人们习惯将教师比喻为蜡烛,其中一方面比喻老师的无私奉献及自我牺牲,另一方面,也提示着教师这个职业需要崇高的职业道德,需要为人类文明的传承发光发热。传道之人,必须闻道在先;塑造他人灵魂的人,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灵魂。

但是,将蜡烛精神作为教师职业的要求真的对么,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全民的精神生活得到了大幅度的提示,作为教师,再也不是简单传统意义的形式。教的形式多种多样,不仅在书本,亦在社会实践中。教师,作为一份职业,需要付出其职业需要其付出的责任及业务,但同时,教师也应有职业之外的生活,所以蜡烛精神作为教师职业的要求有不合理之处。教师不是非得把自己“牺牲”、“燃烧”掉,教书育人需要践行,但不是一定要通过耗尽生命和知识才能完成。教师完全可以在“为人师表”的同时,创造条件发展自身专业素质,不断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由经验型向科研型、专家型转变,这也是终身学习的实现,教师也在教的过程中不断充实丰富,以求更好为之“教”。教师的另一突出之处在于突出人格教育的魅力和力量,可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强调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发展和完善学生的人格,让学生从教师身上学习到一种品质,一种在社会中发挥自我价值的方式,是燃烧的希望, 而不是燃烧至灰烬的无奈。作为蜡烛,虽然活得精彩,但一旦自己燃尽,便不再可以继续发光发热,相对于教师的职业道德而言,用“蜡烛精神”反而贬低了教师的奉献价值,教书育人本事一个良性循环,教师与学生都在不断学习中充盈自己,同时又以自己之能力,充盈他人。师生的关系绝不应以牺牲教师为代价,而是以师生相互促进、互通有无为特征,最终达到师生教学相长。






传统的教师职业道德已经过时了,我们说的“蜡烛”精神也该有其新时代的见解。现在我即将我人师,我也曾为人徒,这是一个良性循环,我们不断的学习充实自己,更是为了更好的发光发热。同时作为教师的我们,一方面应该提倡责任与义务、奉献与牺牲、无私与奉献。另一方面,我们知道,教师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其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学生往往是“度德而师之”。所以强调教师要为人师表,更应该关注自身完整、和谐、可持续的发展,注重培养自己的教育激情、教育冲动和教育创造。 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师德不仅是对教师个人行为的

规范要求,而且也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起着“以身立教”的作用。教师要做好学生的灵魂工程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师的最高要求就是终身教育,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这是教师走向终身发展的基本原则。终身教育,这是现代人必备的思想观念,教师更应活到老学到老,才能胜任这一富有挑战性的职业。我们就不断地给自己充电,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把学习看作一种乐趣,从各种渠道汲取新的营养,使自己变得更为睿智。在吸取新的知识、观念的过程中,教师还应善反思、勤笔记,注重积累,加强研究,以便真正有所提高,走向终身发展、不断进取的开拓之路。这与我们的学医之路要求一致,在医学上,我们永远不能停滞不前,医学日新月异,医生需要每天学习,才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的服务患者。

社会应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同时需切实保障教师的社会地位,职业地位,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完善教师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在全社会与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教师不再是过去的“蜡炬成灰”,而是“春播桃李三千圃, 秋来硕果满神州”。






蜡烛精神尤其正确积极的一面,也有其片面的一面,作为现时代的教师,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蜡烛精神,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社会主义的大旗下积极践行个人自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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