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复学说明 为了规范休学、复学流程,请各中小学校按以下要求准备相关 材料和做好解释工作: 一、休学 (一)休学材料: 1、学生本人或家长提交休学申请书,班主任、教务处主任和分管校 长分别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 2、休学学生需提供县级医院以上住院发票、疾病证明书并附医生建 议休学意见、出入院记录和病历。 3、学校教务处开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 表》,并盖学校公章。 注:学生休学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二)休学办理流程: 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审核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由学校工作 人员送至袁州区文化局普教股审核盖章。审核盖章后,由学校工作 人员把以上审批材料拍成图片,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申请 [学籍异 动-休学 ]操作,并附传证明材料。最后由区文教局在学籍系统中审 核通过此生休学申请方成功。 二、复学 (一)、复学资料 1、学生休学一年以后能复康上学, 需县级以上医院出示 《康复证明》 2、学生休学时办理的《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 请表》 二)、复学办理流程 学校负责收集、整理、审核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由学校工作 人员送至袁州区文化局普教股审核盖章。审核盖章后,由学校工作 人员把以上审批材料拍成图片,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申请 [学籍异 动-复学 ]操作,并附传证明材料。最后由区文教局在学籍系统中审 核通过此生复学申请方成功。 袁州区文教局普教股 2014/10/27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da99bc2df3383c4bb4cf7ec4afe04a1b171b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