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负责全市经信工作会议等综合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省经信委在我市召开的全省性会议的会务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各种会议会务工作。 二、主办科室拟定会议方案和通知,包括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日程等。 三、办公室负责住宿、就餐、会场安排和会标制作。会场布置会同有关科室提出具体意见,报领导同意后,再做安排。 四、按照“集中、高效、适配”的原则,住宿、就餐、会场一般在同一地点,并根据会议规模、规格及会议内容确定会场(会议室)的安排,尽量安排本委会议室召开。 五、住宿安排。厅级以上领导一般安排套间、县级领导一般安排单人间或标准间,其他驻县市的会议代表及工作人员每2人1个标准间。 六、餐饮安排。会议就餐一般安排工作餐、自助餐,不提供酒水。 七、会场的布置与会议室安排,应于会议召开前一天完成。保证音响、录音、投影等各项设施齐全、到位、正常;保证会标、席签等符合要求,主席台和席位坐次符合规定,参会席位安排形式符合会议要求等。 八、会议材料一般在开会前摆放在会场,特殊情况开会时间会发。主席台领导同志的材料要安排专人送达。 九、会场服务。安排专人负责会议签到,适时安排、引导与会人员进出会场,处理领导会中临时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处理的事务。 十、公务接待应做到热情、周到、规范、节俭,执行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要求。做好上级部门、工作关联单位来我委指导工作、监督检查、考察交流、调查研究等活动中相关人员住宿和交通协调工作。 十一、凡委主要领导参加的接待活动,以办公室为主、相关科室协助做好接待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f2b3bc1d5bbfd0a795673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