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2019)考试辅导 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第七章 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介绍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持有、处置、转换以及合营安排的核算,属于重点内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历年考试中均会结合合并财务报表考核主观题。本章内容具有一定难度,希望各位考生一定要坚持下来(对于零基础或基础比较薄弱的考生,请注意,不是所有内容听一遍就能理解的,个别知识点需要听N遍)。近三年平均分值为18分。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联营企业投资 联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手写板】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第1页 会计(2019)考试辅导 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例7-1】2012年2月,甲公司取得乙公司15%股权。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甲公司在成为乙公司股东后,向乙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乙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有关决策在提交董事会讨论后,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2)公司的合并、分立,股东增减资等事项需要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方可付诸实施。 甲公司自2012年取得乙公司股权后,其认为对乙公司持股比例仅为15%,且乙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中,其仅能派出1名,在乙公司董事会中有发言权和1票表决权,能够施加的影响有限,因此将该项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从乙公司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来看,甲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除有为数不多的几次提出供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议案外,其他情况下较少提出供董事会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仅在其他方提出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代表甲公司提供表决意见。 【解析】甲公司在取得对乙公司股权后,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能够对乙公司董事会派出1名成员,参与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其所派出成员虽然有发言权和1票表决权,但按照准则规定应当认为甲公司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该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例7-2】甲公司于2014年取得A公司20%的股权,并在取得该股权后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一名成员。A公司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除甲公司外,A公司另有两名其他投资者,并各持有A公司40%的股权并分别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两名成员。 A公司章程规定:其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由参加董事会成员简单多数通过后即可实施。 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除甲公司所派董事会成员外,其他董事会成员经常提议召开董事会,并且在甲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缺席情况下做出决策。为财务核算及管理需要,甲公司曾向A公司索要财务报表,但该要求未得到满足。甲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对于A公司生产经营的提议基本上未提交到董事会正式议案中,且在董事会讨论过程中,甲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均被否决。 问题:甲公司向其投资单位A公司派出董事会成员,是否对A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解析】本案例中,虽然甲公司拥有A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20%,且向被投资单位派出董事会成员参与其生产经营决策,但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其提议未实际被讨论、其意见和建议被否决以及提出获取A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被拒绝等事实来看,甲公司向A公司董事会派出的成员无法对A公司生产决策施加影响,该项投资不构成联营企业投资。 二、合营企业投资 合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方持有的对构成合营企业的合营安排的投资。 【提示】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即,共同控制合营安排的参与方组合是唯一的。 第2页 会计(2019)考试辅导 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与合营安排 三、对子公司投资 对子公司投资,是指投资方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控制的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讲结束,待续。。。。。。 坚持理想; 重在实践; 认真复习; 轻松过关! 第3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f8722f406a1b0717fd5360cba1aa81144318f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