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时间:2022-05-24 16:54:2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一章 第二章

............................................................................. 1 规划背景 ......................................................................... 6

第一节 吴中区概况 ........................................................................ 6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 7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 9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 11

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战略 ............................................................. 11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 12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 ........................................ 14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 14 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 17

第五章 合理利用与保护农用地 .................................................. 21

第一节 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 ........................................................ 21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 22 第三节 其他各类农用地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 24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 25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 25

I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二节 保障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用地 .......................................... 26 第三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 27 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27

第七章 第八章

土地综合整治 ................................................................ 30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 32

第一节 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 32 第二节 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 33

第九章 第十章

土地用途分区 ................................................................. 35 中心城区与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 39

第一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 39 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途分区及布局 ................................................. 40 第三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 40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 42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 42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控制措施 .................................................. 42 第三节 改善规划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 ........................................... 45

第十二章 ........................................................................ 46 附表 ............................................................................................. 47



II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一章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评价《吴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1997-2010)》和调整完善后的《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1997-2010)》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统筹苏州市吴中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发展,特编制《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简称规划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统领土地利用全局,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生态功能和社会功能,促进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坚持统筹利用城乡土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优先保障城市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涉及民生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以集约促节约用地,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将苏州市

1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吴中区建设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优先保护耕地

优先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耕地数量的稳定与质量的逐步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

3科学保障发展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产业聚集区等重点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新农村建设等民生用地,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4、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思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5、改善生态环境,实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坚持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理念,正确处

2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6《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4]31号) 7《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8]251号)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发[2009]43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0、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1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13、江苏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14《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3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16《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7《吴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8《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9《吴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0《吴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1其它相关规划、技术规范、政策规定和基础资料。

第五条 规划任务

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及自然社会经济条件,阐明土地利用目标,确定各类用地规模。继续贯彻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乡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明确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的规模和范围;划定土地用途区,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

第六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2010年为近期规划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七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覆盖苏州市吴中区行政管辖范围,土地总面积

4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74480.47公顷。

5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吴中区概况

第八条 自然地理概况

吴中区位于苏州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19°55′-120°54′,北纬30°56′-31°21′,北依苏州古城区,东连昆山,南接吴江,西衔太湖;四周与苏州城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虎丘区)、相城区接壤;与无锡市、宜兴市、浙江省湖州市隔湖相望。

吴中区交通便捷,北有沪宁铁路、沪宁高速公路,东有苏嘉杭高速公路。京杭大运河纵越全境。扼太湖之出口,为长江三角洲重要水利和交通枢纽。吴中区是典型的东部水网地区,地处长江下游,为太湖水网平原的一部分。境内水网稠密,江河湖泊众多。区内地面平均海拔约5米,地势平坦,坡度平缓。吴中区地处中亚热带北缘,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冬季温和少雨,夏季高温多雨,四季分明,气候宜人。

第九条 社会经济概况

吴中区着力打造苏州城南工业带,环太湖旅游经济带和吴中新城商圈三大板块,推动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2005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97.36亿元,人均GDP达到3.90万元。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为27.91亿元,101.09亿元,79.61亿元。地方财政收

6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37.2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196.74/人。农业总产值9362.1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535.42/人,远高于全省5276/人的水平。

2005年底,吴中区土地总面积74480.47公顷(不含太湖水域属苏州市吴中区部分的146060公顷)。总人口50.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0.38万人,占总人口的59.98%;城镇人口20.28人,占总人口的40.02%,人均耕地0.6亩。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

第十条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我区土地总面积74480.47公顷,其中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56.19%;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19.85%;其他土地占土地总面积的23.96%

1、农用地

2005年我区农用地面积为41848.9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0365.83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27.34%;园地面积为6682.57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8.97 %;林地面积为5968.78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8.01%;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831.74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11.86%

2、建设用地

2005年我区建设用地面积为14787.30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

7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地面积为6994.10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9.39%;农村居民点面5799.80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7.79%;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1003.30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1.35%其他建设用地面积990.10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1.33%

3、其他土地

2005年我区其他土地面积17844.24公顷,占我区土地总面积的23.96%。其中,水域面积为14823.81公顷,占我区其他土地总面积19.90%自然保留地面积为3020.43公顷,占我区其他土地总面积4.06%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特点

1、地形复杂、地类齐全

苏州市吴中区地形复杂,具有江南水乡和山地丘陵特色,土地类型多样,地类齐全。

2、自然条件优越,地类结构均衡

全区气候、水文、动植物、土壤等自然条件优越,三大类面积比例基本满足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适宜人类居住和社会发展。

3、资源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率高

全区属太湖平原地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土地肥沃,具有长期精耕细作的农业文化,土地利用率高。

4、耕地保有量减少过快,城进农退趋势明显

8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2005年我区共有耕地20365.83公顷,比199623515.28公顷耕地减少了3149.45公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城镇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城进农退的总体趋势明显。

5、其他土地数量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2005年我区其他土地面积为17844.24公顷,但大部分为水域,面积达到14823.81公顷。自然保留地3020.43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例为16.93%,其分布零散,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耕地的补充。

第三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十二条 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打造苏州城南经济带

吴中区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是苏州发展的战略主战场,使吴中迅速成为苏州市经济发展的热点区域,未来吴中区将着力打造苏州城南经济带。随着吴中区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利用将面临发展的重要机遇。

2、经济成熟发展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

规划期间,吴中区坚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中心,推进产业聚集,发展先进制造业集聚区、生态文化休闲旅游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新兴服务业繁荣区,形成富有特色的产业支柱、工业群体和产业布局,进一步改变片面依赖建设用地扩张带动经济增长的做法,建立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创造有

9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利条件。

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1、社会经济和城市化发展造成土地资源保护压力

一是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导致中心城区及各建制镇用地规模的扩大;二是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加剧工业项目对用地的需求量的增加;三是新农村建设对用地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四是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水利、能源等,也对用地有大量需求。建设项目的持续增加势必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临更大的压力。

2、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

由于历史原因、社会观念及长期以来形成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惯性影响,建设用地利用水平不高。近年来,虽然通过内涵挖潜等措施取得了不少成果,但由于扩大增量往往投资成本较小、收益既快又高,而盘活存量用地往往触及矛盾多、所需投资较大、而效益又不太明显,这使得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将是一个艰难、缓慢的过程。

3、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

规划期间,如何既要满足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又要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吴中区统筹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



10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土地利用基本战略

第十四条 基本战略

1、生态均衡

全区基本农田、太湖水体、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地带实行生态保护,强化环境污染总量控制,提高环境准入门槛,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

2、节约集约

创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转变土地利用方式。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进一步集中布局农村居民点;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建设用地使用的节约集约利用,逐步实现高水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统筹协调

统筹城镇与农村,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刚性与弹性相结合,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充分协调各业各类需求,最大限度保障必须的用地。

4、保障重点

重点考虑区内发展中心用地的需要,进一步强化集镇,注重保障

11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改善城乡居民点用地。

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十五条 规划目标

1、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继续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各项制度,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力度,2010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18584.40公顷和18323.3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16171.26公顷以内。

2、有效保障发展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不断提高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用地、产业聚集区发展用地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到2010年和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分别控制在15777.40公顷和17121.10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7895.20公顷和9178.3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用地分别控制在1519.40公顷和1723.40公顷以内,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3640.20公顷。

3科学统筹、节约集约用地

充分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稳步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2005年农村居民点面积5799.80公顷,通过农村社区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至2010

12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年为5372.70公顷,规划至2020年减少到5229.30公顷,农村居民点面积减少570.50公顷。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维护和强化区内现有的太湖生态网络体系,保障耕地、园地、林地、水域及滩涂等基础性生态用地。实现土地生态环境系统的稳定、协调、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13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十六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

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2005年农用地面积为41848.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19%2010年减少到4138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55.56%2020年为3974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37%。与2005年相比,农用地面积有所减少,规划期间主要是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

1、耕地与基本农田

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2005年耕地面积20365.83公顷,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耕地面积分别为18584.40公顷和18323.30顷,占土地总面积24.95%24.60%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837.80公顷,规划期末(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6171.26顷。

2、园地

适当增加园地,2005年园地面积6682.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7%规划至2010年园地面积6628.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90%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665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4%

3、林地

14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适当增加林地,2005年林地面积5968.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1%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7331.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84%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789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0%

4、其他农用地

合理安排其他农用地,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8831.74公顷,土地总面积的11.86%规划至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8839.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1.87%;规划至2020年减少到6877.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3%

第十七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基本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需求。2005年建设用地总量14787.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85%规划至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15777.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1.18%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17121.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9%

1、城镇工矿用地

合理增加城镇工矿用地,2005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699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9%;规划至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7895.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60%;规划至2020年城镇工矿面积9178.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为12.32%

2、农村居民点用地

15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合理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逐步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2005年农村居民点面积5799.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9%201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5372.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1%规划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5229.30公顷,土地总面积的7.02%

3、交通水利用地

增加交通水利用地,优化区域交通路网配置,保障国家、省和市重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2005年交通水利用地1003.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5%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151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4%;规划至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1723.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1 %。与2005年相比增加720.10公顷。

4、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990.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3%;规划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990. 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3%;规划至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990. 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33%

第十八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5年我区其他土地面积17844.2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96%;规划至2010年和2020年,其他土地分别17319.41公顷和17612.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分别为23.25%23.65%

16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第十九条 生态用地布局

生态环境良好、城市特色彰显和城乡和谐发展是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的目的。在节约利用每一存土地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改善,加大对公益用地的保障,关注民生工程的建设。

加大城市绿地的保护,加强生态空间的建设。对现有的城市绿地严格保护,禁止开发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森林、防洪用地。工业区和生活商贸区之间配置一定规模的绿色屏障。对太湖沿岸0.5-1km、京杭大运河两岸保留一定宽度的生态用地,保障生态体系的完整。

第二十条 农用地布局

充分考虑各乡镇(街道)受水文、土壤等自然因素影响的土地适应性,结合各乡镇(街道)发展定位、产业结构等经济社会因素,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进行,优化农用地布局。在中心城区内和各建制镇之间保留连片、大面积的农地、水面、山体等绿色空间,不断完善提高耕、园、林、路、水、电配套措施,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农用地布局。

1、耕地

按照保持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目标,规划重点保护好乡镇(街道)的优质耕地,以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为契机,优化耕地布局。规划期末我区耕地总面积18323.30公顷。吴中区耕地主要布

17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局在直西北部、郭巷街道、横泾街道、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胥口镇、临湖镇、木渎镇西部、东山镇东部以及金庭镇东部等地。

2、基本农田

依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农用地分等成果,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一是将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区及扩展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其次将各乡镇(街道)规划区及扩展区内的基本农田调出;三是将新农村建设的社区周边缓冲区范围内的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同时把质量较好的耕地优先调整为基本农田,调整后的基本农田,连片程度有提高,质量有所增加,布局更合理。吴中区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原车坊镇、临湖镇、东山镇杨湾村、双湾村、及东山镇渔场等地。

3、园地

调整改造现有园地,适当增加园地面积。园地发展应逐步由的增加质的提高转变。规划期间加强新增园地及现有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引导园地向条件适宜的丘陵和荒坡地集中发展。据吴中区实际情况,园地主要布局在东山镇西部和金庭镇,此外,光福镇西部和东部以及木渎镇北部也安排部分园地。

4、林地

紧紧围绕生态示范旅游城市建设,保护林地资源,结合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地对林地进行空间布局,采用林网、间作、林带、片林等形式,将生态建设与林业经济发展相结合,建设绿色吴中。针对吴中

18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实际情况,林地主要布局在光福镇西南部、木渎镇西部、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西部、东山镇和金庭镇中部等地。

第二十一条 建设用地布局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我区建设用地布局,保障重点地区、重要项目用地,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提高基础设施运行能力和效益,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充分体现各类用地的功能性和合理分区,体现不同区域的协调性。

1、城镇工矿用地

根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吴中区要继续把城市化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以建成区、开发区越溪副中心、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心区为重点,加快城市化、现代化建设步伐,带动我区城乡一体化进程。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对距离中心城区和中心镇较远的农村地区,依据每个村庄的特点,通过适当兼并自然村、改造旧村庄、拆除空心村等措施,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和中心村迁移。加强村庄建设,整合中心村和居民点,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中心镇、中心村集中,加大对中心镇、中心村的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建设村容整洁、村貌美化、村风文明、村民和谐的新村庄,提高其综合承载能力,结合总体规划,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制定迁村并点、集中居住的激励

19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政策,加大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撤并力度,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引导农村居民适度集聚,适时优化空间布局。

3交通运输用地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适度超前的方针,合理规划适度的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和用地规模,先保障市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打造横贯太湖水面的东西山连岛大桥、建立金庭镇环岛公路,建造东山、临湖大缺港等交通要塞,统筹部署我区交通建设用地。着力提升现有设施能力,加强配套衔接和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基础设施整体效率和集约用地水平。

20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五章 合理利用与保护农用地

第一节 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

第二十二条 严格保护耕地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规划期内,区内耕地面积保持在18323.30公顷以内。各乡镇(街道)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乡镇(街道)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乡镇(街道)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乡镇(街道),按程序依法依纪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要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入手,通过严格供地政策,贯彻落实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措施,减少非农业建设对耕地的占用,规划期内,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338.70公顷以内。加强建设项目选址和用地合理性评价与论证,把减少耕地占用作为选址方案评选的重要因素,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提高占用耕地的经济成本,逐步减少单位投资和单位产出占用耕地量。

第二十四条 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对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监管,确保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组织、落实本行政

21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区域内的耕地占补平衡。考虑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期间补充耕地的途径应以农用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为主。划期内,吴中区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248.70公顷。执行对项目建设占用和补充耕地的质量评价制度,确保不因建设占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鼓励剥离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第二节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二十五条 科学划定和合理多划基本农田

规划期间,上级下达基本农田指标16098.30公顷,实际调整划定基本农田16171.26公顷,比市级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多划72.94公顷。主要用于规划期间补划难以确定具体位置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以及不宜在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不易确定具体位置的建设项目详见规划附表,表中项目视为符合规划,其占用的基本农田从多划的基本农田中相应核减。

第二十六条 严格贯彻法律政策,重点保护基本农田

加强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用地审查,严禁城乡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信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及其

22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用地和其他各种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第二十七条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强化基本农田监管

继续大力开展基本农田综合整治工作,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加强对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动态巡查和监测,在考核年向区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提交耕地、基本农田面积和等级情况监测调查资料。

第二十八条 合理调整布局,提升管理水平

吴中区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为17837.80公顷,规划期间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16171.26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后,优化了农业内部结构,保持基本农田稳定,保障粮食生产能力。调入的基本农田为优质耕地,基本农田面积未减少,质量有提高,地块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有所降低,布局更加合理,达到了基本农田调整的要求。

经过基本农田调整,我区基本农田在数量、质量上,同上一轮相比都有大幅度的提高。调整前基本农田中部分易受污染、等级地、质量差、粮食产量较低、不易耕作、不连片的现象,本次调查中,经实地外业调查这些已不宜再作为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已从基本农田中调出。又将新开发整理的优质耕地,质量等级高、坡度小、不易污染、粮食产量高、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内的一般耕地补划入基本农田。

23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调入基本农田的形成了我区范围内大面积高质量、高产量、高数量、连片的、易统一管理和保护、符合我区现状的基本农田保护片(块)调整后基本农田中的耕地集中连片程度均有所提高。

第三节 其他各类农用地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第二十九条 加大林地建设

规划期间林地规模增加,主要布局在区内西部光福、东山和金庭等街道的防护林和生态林。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征占选矿脆弱地区的林地资源,加强低效林地的改造。2005年林地面积5968.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1%规划至2010年林地面积7331.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84%规划至2020年增加到7891.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0.60%

第三十条 保持园地规模和布局基本稳定

规划期间基本保持园地规模和适当调整园地布局,引导园地向条件适宜,种植面积规模较大的西部乡镇集中。建立和重点发展优质茶园,建立优势农产品基地,加强中低产园地的改造。2005年园地面6682.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7%;规划至2010年园地面积6628.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90%规划至2020年园地面积665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94%

24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六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第三十一条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规划期间我区建设用地的调控要着力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切实推进土地利用向集约型利用方式转变。到2020年我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要控制在17121.1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407.60公顷以内。

第三十二条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和新增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增量指标,优先保证中心城区建设,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及产业集聚区用地,满足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经济发展需求重点产业发展用地,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规划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640.20公顷

第三十三条 加大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挖潜

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积极引导和推动工矿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规划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25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不超过146.00平方米/人。

第三十四条 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

在全区土地后备资源缺乏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拓展城镇发展用地空间,并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的指标。

第二节 保障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用地

第三十五条 保障能源产业用地

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前提,以完善城乡电网结构为重点,加大能源建设力度。重点项目有:郭巷输变电工程、胥口输变电工程、沈塘输变电工程、直输变电工程、东山输变电工程、孙武输变电工程、五浦输变电工程、浦庄输变电工程、船闸输变电工程、长桥输变电工程、渡村(东山)输变电工程等。

第三十六条 保障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省、市、发展战略,优化交通路网,促进用地集约,严格执行用地标准,确保用地节约。重点项目有:苏震桃高速公路(吴中段)230省道(吴中段)、太湖第二大桥、木渎镇道路建设,直镇道路建设,东山镇道路建设,临湖镇环镇公路建设,光福道路建设,金庭环镇公路建设,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

26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区道路建设。

第三十七条 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加强我区水利设施建设。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减灾体系和水资源保障体系。水利设施用地主要有东山镇大缺港整治,临湖镇大缺港整治,光福镇铜坑闸续建。

第三节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三十八条 加强建设用地利用时序控制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分阶段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加强各行业、各部门规划协调,重点做好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近期规划,明确各镇近远期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时序和布局。

第三十九条 合理控制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合理控制城镇用地规模,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适应人口与经济增长的要求。2010年和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52.00平方米和146.00平方米。

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四十条 划定城乡建设用地管制边界

按照吴中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的扩展态势,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建边界。规模边界

27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内主要安排城、镇、村和工矿用地;扩展边界内不安排基本农田用地并避让重要的生态建设用地;禁建边界内主要安排重要生态环境安全、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用地。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禁建边界一经划定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十一条 允许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面积控制为23519.9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640.20公顷。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及其他各乡镇(街道)驻地建设区。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的建设,提高对周边城镇与地区经济辐射作用。适度增加建设用地供给,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统筹区域产业及配套建设,引导产业集中建设、集群发展。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提高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较快发展。

第四十二条 有条件建设区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规划期末面积2776.05公顷。

第四十三条 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总面积46991.62公顷。

第四十四条 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

28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我区地处平原,人口规模大,文物和生态环境规模较小,规划期间设立禁止建设区1192.39公顷。

29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七章 土地综合整治

第四十五条 加强农用地整理

积极稳妥地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改善排灌条件,实行新技术,改明渠为埋管,节地节水;对农村道路做好规划,主要的农村道路要提高路面等级,并对零星地类进行开发利用。规划期间,农用地整理区面积1176.62公顷,新增耕地1017.04公顷,主要分布于直镇的甫田村、湖浜村、澄墩村、瑶盛村;横泾街道、东山镇的杨湾村等地。

第四十六条 积极开展土地复垦

根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用地适宜、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要求,立足优先农业利用、鼓励多用途使用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对挖损地、压占地、污染所造成的毁损地等废弃地的复垦。土地复垦主要集中在金庭镇和木渎镇等土地复垦潜力较大的地区。至2020年,全区土地复垦区面积202.89公顷,新增耕地201.61公顷。主要分布在金庭镇的元山村和木渎镇的金山村。

第四十七条 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开发

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合理确定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后备资源开

30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发利用。土地开发重大工程主要集中在东山镇和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后备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土地开发区总规模为30.06公顷,全部用于净增耕地。主要分布在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梅舍村和东山镇的三山村。



31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八章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第一节 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第四十八条 加强水资源及湿地保护

合理利用水源地资源,建立水源保护地,提高城市品位。将太湖沿岸湿地动植物景观、湿地文化与吴中区城市功能融为一体,将湿地功能融入现代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生态水平,建设一个空气清新、环境优美、鸟语花香的生态城市,发挥湿地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科普教育和休闲游乐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

第四十九条 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

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田林网绿化率;大力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及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力度,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生物源农药,积极治理白色污染,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五十条 加快城乡生态环境建设

优先保证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用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和推进村庄整治、绿化与美化,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搞好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建成贯通城乡、覆盖我区的干线林网防护体系。

32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五十一条 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查

所有拟建单选址项目或拟批准产业集聚区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上马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项目,新上项目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治理方案的,必须严格按要求编报,有关措施不达标不予供地。

第二节 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五十二条 节约用地与生态环境建设并重型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调整工、农用地比例,在确保基本农田不受干扰的基础上,应合理控制建设用地,依据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地进行城镇规划与建设。通过加强城郊生态农业建设,改善城郊生态环境;加强城郊农田道路林网绿化建设,预防城郊农田污染,改善城郊农田生态环境。从实际出发,土地利用模式应建立在生态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协调发展,坚持经济与生态效益相结合,以促进区域经济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依托吴中区地域与经济优势,推动吴中生态城镇的建设。

第五十三条 集约高效、优质生态农业型

要充分利用土地自然禀赋条件,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培育名优农产品种植基地。改变重用轻养的土地利用方式,采用合理的培肥改良土壤措施,做好农田污染防治工作,以提升农产品品质和产量,

33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强林业建设,提高功能区的水源涵养能力;巩固、扶持生态农业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并以生态农业示范乡镇(街道)建设为依托,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34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九章 土地用途分区

第五十四条 基本农田保护区

区域范围: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7501.3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6171.26公顷,基本农田内全部为耕地(或可调整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率100%主要分布在临湖镇各村、东山镇杨湾村、双湾村以及东山镇渔场、金庭镇堂里村、东村社区、元山村和原车坊镇等处。

管制规则: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标准化建设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农田建设整理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严禁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在不突破多划的基本农田规模的前提下,列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时不再补划,简化相应用地报批程序。

第五十五条 一般农地区

区域范围:指除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为发展果树和其它年生作物需要的园地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其他农用地而划分的用

35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地区,划定面积15385.28公顷。一般农地区分布较广,在全区各镇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一般农地区内鼓励单位和个人对一般农用地进行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产出水平;鼓励园地、低效林地、其他农用地和其他用土地等土地用途向耕地转化;鼓励对田、水、路、林进行综合整治,改造和完善农业配套基础设施,对农业用地结构进行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鼓励农村居民点整理,整理出的农用地指标可调剂到城镇使用。未经批准禁止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第五十六条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区域范围:指现有的城市、建制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以及规划期间新增的城市、建制镇建设、农村居民点发展用地区。划定面积22928.49公顷,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如长桥街道、木渎镇建成区、越溪街道滨湖新城、光福镇镇区等地。

管制规则: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五十七条 林业用地区

区域范围:指为林业生产发展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条件划分的

36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用地区域。划定面积5518.37公顷,在全区各镇均有分布。

管制规则: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

第五十八条 独立工矿区

区域范围:指独立于城镇村建设用地区之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以及规划期间已列入规划的采矿、能源、化工、环保等建设用地(已划入其他土地用途区的除外),划定面积为591.09公顷。主要分布在木渎镇五峰村、天池村,以及光福镇府巷村等地。

管制规则:主要用于采矿业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第五十九条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区域范围: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

37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的区域。主要包括各个景观区和主要水源水质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用地划定面积为120.73公顷,主要集中在苏州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山林地区。

管制规则: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土地使用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第六十条 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

区域范围:指为对自然、人文景观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和水域、文物古迹和历史遗迹等保护区域。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用地划定面积为1071.66公顷。主要分布于金庭镇和东山镇山林区,是优质茶园的种植地。

管制规则: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允许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旅游活动;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进行观赏、娱乐、文化活动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的须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用途;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严禁占用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38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十章 中心城区与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第一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第六十一条 中心城区功能定位

苏州市中心城区吴中区部分,是吴中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现代服务业、制造加工基地及大型基础设施用地为主。

第六十二条 中心城区范围与规模

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苏州市中心城区吴中部分包括:长桥街道、郭巷街道苏嘉杭高速以西、绕城高速以北地区、越溪街道、木渎镇(不包括原藏书镇)和开发区滨湖新城区域。苏州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为438.7平方公里,吴中区部分面积为76.4平方公里,占市中心城区总面积的17.42%

第六十三条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规划期间,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在1504.90公顷以内,其中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500.00公顷以内,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912.20公顷以内。重点建设江南传统文化和自然山水旅游服务基地,市级文化创意、研基地,重要的水乡特色居住地。

39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途分区及布局

第六十四条 土地用途分区

为了协调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的关系,优化配置中心城区各类土地资源,按照土地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措施的不同,将中心城区划分为一般农地区和城镇建设用地区两种类型。其中一般农地区面积为111.15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为6314.73公顷。

第六十五条 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中心城区未来用地的扩展方向主要集中在越溪街道东太湖滨湖新城区,该区域以越来溪河水聚集处为核心,东太湖滨景观带为壁,以纵向开放,对向生态为主旨的两条轴线为牵引,建设成以生态居住,休闲商务,时尚运动及旅游度假为焦点的多元化开发区。

郭巷街道苏嘉杭高速以西、绕城高速以北地段是中心城区的另一大用地区,该区域着力打造一个基础设施完备、管制健全、极富吸引力的河东工业园区。

第三节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第六十六条 重点发展中心城区范围内中心城镇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提升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适度超前地配套完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使之成为功能完善,经济实力较强,并对周边地区产生吸引力和辐射力的重点发展区域。

40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主要包括长桥街道、郭巷街道苏嘉杭高速以西、绕城高速以北地区、越溪街道、木渎镇(不包括原藏书镇)和开发区滨湖新城区域等。

第六十七条 集约发展中小城镇

把繁荣城镇经济、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城镇的发展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政府对城镇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主要是除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城镇以及木渎和甪直镇以外的其他乡镇。

41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措施

第六十八条 强化执法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要把经常性的监督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肃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违法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耕地等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六十九条 注重与相关规划衔接

加强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相关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交通、规划、建设、林业、农业、环保等相关专项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合理用地和布局。对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生态保护、土地集约节约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理念,充分纳入新一轮规划,减少或避免规划的调整,保障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控制措施

第七十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总量动态平衡,

42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我区结合实际确定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每年初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年末组织考核。考核采取自查、抽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由区政府办组织国土资源局、农委、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对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乡镇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且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和相应的物质奖励,并在安排年度使用计划指标方面予以倾斜。对考核认定不合格的乡镇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整改期间暂停该乡镇的农用地转用和征地报批 ,并将按程序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十一条 通过年度计划调节土地利用结构

通过年度计划指标的合理分配,对污染大、耗能高、单位产出小的项目进行限制,对民生工程、农村社区建设和优秀的工业项目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在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基础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环境,使土地利用日趋合理。

第七十二条 节约集约用地

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有关规定,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节约、耕地占补平衡落实的建设

43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项目,按程序进行上报审批;设置最低投资强度的工业项目准入门槛,提高单位用地面积的产出,降低GDP占用耕地的比重;对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加快盘活进度,对无法盘活的土地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置;加大对批而未用和多批少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加大农村居民点中一户多宅和超平方占地整治力度,通过农村社区和中心村建设,对零散分布的农村居民点进行缩小和撤并,在改善村容村貌的同时,加快消化空心村等闲置、浪费土地的现象,提高农村居民点集约节约水平;加大土地执法巡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占地行为。通过以上措施,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

第七十三条 建立强化实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纳入目标管理的范畴。乡()政府要根据规划的需要,制定任期内应实现的土地管理目标,并与上一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要制定全面的指标考核体系和详细的奖惩办法,执行好坏要作为有关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挂钩)不断提高政策、资金扶持力度,聚集财政、建设、环保、民政等部门扶持资金,对中心村聚集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提高补助标准,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对农村住房新需求,严格按照城镇村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安排;荒废、闲置和一户多宅的农村居民点的退出复垦,形成补偿和奖励机

44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制。

第三节 改善规划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七十四条 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

建立规划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制度。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意见。评审时,邀请各方代表参加,听取有益的建议;完善规划公示公告制度,在规划管理的各个步骤都体现公开、透明的原则,让公众及时了解规划的核心内容,并在规划批准实施后,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专家咨询评议制度。聘请相关领域的学者、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研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以保证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中能及时征求并听取到各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内容的科学性和实践操作的有效性。

第七十五条 加快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上各行各业都开始采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先进的科学技术,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工作十分繁杂,信息量巨大,应该加快土地利用规划信息化建设,通过提高规划管理的科技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与效果,降低工作成本,从而与国家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相衔接。



45


苏州市吴中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第十二章

第七十六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说明、图件和数据库构成,规划文本、规划图件和规划数据库具有同等效力,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

第七十七条 规划效力

苏州市吴中区所辖各乡镇(街道、度假区、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遵守本规划。各类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都必须符合本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分区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

第七十八条 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因规划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对本规划进行修改的,必须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七十九条 规划解释

本规划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吴中分局负责解释。

4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041fc77ae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