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discourse)一个如今被十分广泛地、常以不同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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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语(discourse) 一个如今被十分广泛地、常以不同目的地用于许多不同学科和思想流派的术语。就其最不易引起争议的意义而言,这个术语主要用于语言学中,以指称比句子更大的语言单位。话语分析关心的不仅是一个人说的复合语句,而且更常涉及的是两个或更多人之间的交往互动,以及用来操持和控制特定语境下的话语之语言规则与准则。 不过,话语这个概念也在发展,分别经由后—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两个领域进行发展。 其间,它确实体现着一种整合的意图,即把包罗万象的结构主义者早期获得的一些理论建树固定在一个术语之中。为了理解其重要性,就得记住一点,即早期阶段的结构主义/符号学首先是一种并列的思潮,其倡导者一直在批判和扭转有关意义从何而来问题上的传统的思考习惯与分析习惯。按照传统的理解,甚至按照如今最“不容置疑”的理解,意义都被归结为种种“来自”大干世界的客观之物,以及内在本质和个人情感。结构主义对此提出置疑,它力主意义是一种表意的结果,而表意既不是外在世界的属性,也不是单独个人的属性,它是语言的属性。因此,无论是外在世界还是个人意识,本身都只能作为语言/表意的产物而非来源才是可理解的。人类就是我们的语言所表达出的那个样子,世界就是我们的语言所表达出的那个样子。但是,这个结论的问题在于太随意浮泛了,太抽象空幻了;它给人以这样的印象——不仅在原则上而且在实践上——世界和词语都能成为我们随心所欲的东西。 生活不是那么简单。“语言”这个抽象概念,事实证明不足以解释一些意义在历史、政治与文化上的“定型过程”,以及这些意义经由各种确定的言说、表述及各种特殊的制度化情景而不断进行的再生与流通过程。正是在这一点上,话语这个概念开始取代当下通行的这种无力而含糊的“语言”概念。与“语言”不同,话语这个术语本身同时兼有名词与动词的属性。所以,它更易保持话语作为一种行为的意义,而名词“语言”往往好像仅仅指涉一种事物。在其确定的用法中,话语同时指涉思想和传播的交互过程与最终结果。话语是制造与再造意义的社会化过程。 话语的概念一旦由结构主义所确立——主要通过福柯的著述,它就表明自己无论对表达一种非常普遍的理念,还是体现许多具体的话语都是很有用的。 这种普遍的理念认为,尽管意义仅仅出自语言或语言的抽象系统,尽管我们仅仅通过语言系统才能理解这个世界,但事实依然表明,社会通用语的原料取决于并且总是取决于一般社会关系的历史发展与历史冲突。简言之,尽管语言可能是抽象的,但是意义却决不是抽象的。话语是社会化的、历史化的及制度化的构成之产物,而意义就是由这些制度化的话语所产生的。因此,任何语言系统所能产生的、潜在的无限意义,总是被遍布于特定时空并且本身也经由不同的话语而得以呈现的社会关系之结构所限定,所固定。 由此说来,个人并不能简单地学会作为抽象技艺的语言。相反,确定的话语却先于每个人而存在,其中各种主观性已被表现出来了——比如,有关阶级、性别、国家、种族、年龄、家庭与个性的话语。我们“栖居”于许多这类话语的主观性中(内里的有些主观性彼此呼应;而其他的则远非和平共处),由此确立和经历我们自己的个性。话语理论提出,个性本身过去与现在都像一个平台,在此之上各种产生于社会、确定于历史的话语得到再造,受到制约。 话语的通用理念确立后,注意力就该转向具体话语,在这里遭遇并受到检验的是经由社会化而确立的内涵。这些话语包括从类似电视和新闻的媒介话语,到诸如医学、文学和科学等体制化的话语。话语是结构化的、相互关联的;有些话语比起其他话语更具有威信、更符合正统,因此更“毋庸置疑”,另一方面总有话语在为赢得任何一点承认而进行艰巨的斗争。因此,话语体现着权力关系。进而言之,我们所属的许多社会化的意义形成过程——在媒介中、在学校里、在交谈间——都经历了话语之间的意识形态斗争:一个颇能说明问题的当代例证就是,(合法化的、自然化的)父权与(新兴的、边缘化的)女权间进行的话语之争文本分析能够用来追索这场斗争的进程,方法就是显示某一文本如何采用不同的话语元素,然后对它们进行整合(也就是说,“把它们编织在一起”)。 但是,尽管话语能追溯到文本中,尽管文本能成为话语知识得以流传、确立或抑制的方式,话语本身却并不是文本性的。 文本/讯息(text/message) 这两个术语常常可以交替使用,它们指的是由传播的基因即符号与符码组成的、一种表示意义的构成。这种构成具有千差万别的组合形式,如讲话、写作、电影、穿着、小车设计、手势,等等。 尽管这两个术语常常交替使用,但它们又确有不同,不管是固守还是发展其义,都是值得一试的,也都具有冒险性质。一般来说,文本指的是这样一种讯息,它具有自身的物质形态,倚赖于传播者或接受者,并由表述性的符码所组成。书籍、录音带、书信、照片是文本,一场电视秀的录制或是一篇讲话的文字记录同样是文本。而一个手势或是面部表情虽然传播了讯息,但是没有产生一个文本。讯息一语往往为传播学过程学派的学者,以及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与工程师所采用,并被简单地定义为“被传输的东西”。他们往往认为,这种定义无可置疑,并视之为理所应当。另一方面,文本一词更多是从符号学或语言学学派衍生出来的,因而必然包含着这样的定义——“对意义钓生成与交换具有核心作用的东西”。于是,任何文本都由一个在许多层面上运行的符码网络所组成,而它能根据读者的社会—文化经验产生不同的意义。由此一来,则文本中就存在许多需要分析与解读的问题。 参考资料:作者:李彬 (我写传媒网2003-8-14发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1115997a7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8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