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举办全省质监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公布日期】2009.04.23 • 【字 号】甘质监食函[2009]38号 • 【施行日期】2009.04.23 •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举办全省质监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甘质监食函[2009]38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市场准入工作质量,为市州、县区局培训师资力量。省局决定召开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4月27日报到, 28-30日开会,会期三天。 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弘文宾馆(火车站下车后,乘1路公交车至西关十字,换乘111路公交车至汽车南站; 在平凉路汽车东站或长途汽车站下车后,乘111路公交车至汽车南站下车<马路南边即是兰州理工大学>)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局分管食品的领导、食品监管科科长以及获得国家注册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资格的人员,不得超员。 三、宣贯内容 (一) 王忠习副局长讲话 (二)国外食品监管的启示与监管理念 (三)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四)宣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审查通则、细则 (五)宣贯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 四、其他事项 按照总局有关规定,参加宣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参加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现场技术审查工作。国家注册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须带上省局此前颁发的食品市场准入培训证书,报到时交会务组,以便宣贯后填写考核结果,确认工作资格。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于4月24 日16时前将培训回执(附件)分别传真至省局食品处,电子版发至食品处邮箱。 省局联系人:喇延真 赵忠林 电话、传真:************139****1009 E-mail: **************.cn 附件:参加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略)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136e67fa9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