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2001-10656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采购内容:花城街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三年,一年一签) 1.2.最高限价(元):7200000.00 1.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902社会服务 1.4.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5.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5.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5.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1.5.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5.6.《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1.6.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1.7.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在“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略)查询结果为准)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4.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同时提供①投标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备案表;②章程或理事会和监事会等工作制度) 6.5.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或工作机构的文件或证明,以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6.6. 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要求。(出具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承诺函。)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1753689d3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