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方式 一、计件收费 会计年报审计 清算审计 合并、分立审计 验证资本 100万元以下 2 5 2 100-500万元 1.5 3 1 计费额度及基准费率(‰) 500-1000万元 1 2 0.6 1000-5000万元 0.4 1 0.4 5000万元-1亿元 0.2 0.4 0.1 1-5亿元 0.1 0.2 0.08 5亿元以上 0.05 0.08 0.03 说明:1、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30%。 2、验证资本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会计年报审计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清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 3、计费基数:验证资本金按注册资本,审计按资产总额。 4、涉及及证券相关业务或与外国、港澳台地区事务所合作办理业务的收费,可与委托人协商按上述收费标准适当增加收费。 5、清产核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收费按“清算审计、合并分立审计”标准收取,并按年度分别计算。 6、如果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已单独计费,则集团公司计费时应扣除已计费的子公司资产。 二、计时收费 注册会计师(主任会计师)500元/小时,注册会计师(部门经理以上)300元/小时,注册会计师200元/小时 说明:1、计时收费有效工作时间、计费的人日数及每人日收费标准须经委托人和付费人签字确认。 2、收费标准上下幅度不得超过2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1ec45b89b8fcc22bcd126fff705cc1754275f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