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险三级防范是指什么? (1)一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装置区围堰、罐区防火堤及其配套设施(如备用罐、储液池、隔油池、导流设施、清污水切换设施等),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 (2)二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应急事故水池、拦污坝及其配套设施(如事故导排系统),防止单套生产装置(罐区)较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3)三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末端事故缓冲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防控两套及以上生产装置(罐区)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可参见以下一些标准及规定: (1)《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2)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关于印发《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及“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 1190-2009); (4)安监总危化[2006]10号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281687b551810a6f4248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