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一、申办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自愿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 二、申办条件: 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本市各类残疾人。 三、申办材料: 申请办证人须持户口簿或本人身份证、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相片到残联指定的医院进行残疾鉴定。(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在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进行残疾鉴定。邕宁区和六县在县、区残联指定的医院进行残疾鉴定,也可到市儿童康复中心鉴定。精神残疾人由县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鉴定或持县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的病历到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进行鉴定)。 四、办证流程: 经鉴定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的各类残疾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留复印件),两张正面两寸免冠相片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残联登记办理《残疾人证》。不符合《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不给予办理《残疾人证》。 咨询电话:市残联组织联络维权科 283296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29c642c647d27284b7351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