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 领取经济补偿金通知书 同志: 因公司破产终结,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通知您公司与您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 月 日到期,双方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将到期终止,双方对劳动关系的终止不持异议。现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内容见附件)向您支付因终止劳动关系而对应的经济补偿金 元(大写: ),具体计算标准及方式如下: 1、您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元; 2、您在我公司工作的年限为: 年 月; 3、对应经均工资为: 济补偿金为: 元。(工资X年限=金额)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签收及意见: 我已经收到上述通知且对该经济补偿金涉及计算标准、计算依据及最终金额不持异议。同时,我与公司在此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补偿金等)均再无纠纷。 . 员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29defce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200f7f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