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是保证医疗护理工作昼夜连续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护理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地贯彻执行。 一、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护理工作准确进行。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认真查看护理记录、交班报告及清点物品、药品,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三、值班者应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并给下一班做好准备工作,如:物品、器械等,写好各项护理记录及交班报告,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的交代,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利于下一班次工作。 四、交班中如发现病情、器械、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交班报告应由值班护士书写。护理记录由责任护士书写,内容简明扼要,体现病情动态变化,运用医学术语。 六、交接班的方法和要求: (一)早晨集体交接班时应站立并认真听取夜班交班,做到:护理记录上要写清,口头交待要讲清,患者床头要看清。交班清楚后方可下班。 (二)小夜班及大夜班均应床头、口头及书面交班。 (三)危重患者床头交接的内容包括:病情、护理、医嘱执行情况、特殊用药、液体出入量、特殊记录等。 七、交班内容: (一)交清住院患者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危重、死亡人数,护理记录应详细记录新入院、危重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置、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 (二)交清医嘱执行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也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三)床头交班查看危重、抢救、昏迷、大手术、瘫痪等患者的病情,如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各种专科护理及基础护理执行情况。 (四)交待常备、贵重、毒麻药品及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的数量与效能,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五)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察看患者是否都在病室内(患者不在应交明原因)及病情有无变化。环境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安全、舒适的要求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35fa6d8ae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