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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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履行各班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进行。

二、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夜班护士做详细报告,护士长根据报告做必要的总结,扼要地布置当天的工作。

三、晨会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交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头交接班。

四、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各班均需按时交接。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科室,清点应接物品,阅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交班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出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五、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需整理好所用物品,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六、交接班内容

(一)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抢救、大手术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细交待。

(二)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交班者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三)床头交班重点查看危重、抢救、大手术、昏迷、瘫痪患者的情况,如:生命体征、输液、皮肤、各种引流管、特殊治疗情况及各专科护理执行情况。

(四)常备、贵重、麻醉、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五)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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