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教无类到兴趣盎然——关于培养小学生数学学习兴趣的一点思考 摘要: 小学数学有其自身的特点。教授小学数学最重要的并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学生们对数学的学习兴趣。本文试图论证,小学生对数学的兴趣更多地来源于对数学老师的兴趣,以及解决如何从对数学老师的兴趣转移到对数学本身的兴趣这一问题。 关键词: 小学生 小学数学 数学老师 学习兴趣 早在上世纪50年代,钱谷融先生就提出了“文学是人学”的重要观点。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小学数学同样是人学。 与中学生、大学生不同,小学生的年龄段大都在6至13岁之间,还处于儿童期,他们的心智和人格都还处于启蒙阶段,几乎不懂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更不懂微积分和哥德巴赫猜想。如果我们告诉一群小学生,陈景润先生穷其一生都在论证1+1是否=2,且没有大获成功,只证明了1+2=3,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要么不知所云,要么认为老师在讲笑话。对于刚刚入学的儿童来说,1+1=2是一个简单的算术问题,只需要用到具象思维即可解决,一个苹果再加一个苹果,等于两个苹果。到了小学三年级以后,他们才渐渐地有了一点逻辑思维,懂得举一反三。而这是一个循序渐进、润物细无声的过程。所以,小学数学的教学方法必然有别于中学数学和高等数学。 常言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用来形容小学生再合适不过了。他们的社会化过程才刚刚开始,还没有太多的杂念和欲望,是培养兴趣爱好的最佳时期。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笔者发现,大多数小学生甚至没有明确的学科概念,学科分类是老师和家长灌输给他们的,也没有明确的目标导向。他们不一定清楚自己到底喜欢哪个学科,但他们很清楚自己更喜欢哪一位老师。小学生对于学科的兴趣,更多地来源于他们对授课老师的兴趣——当然,也不排除天赋异禀的个案,但毕竟是少数,不具有普遍性——老师的目标导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小学生的目标导向。所以,对小学生来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可以还原成“老师是最好的老师”,没有数学老师,就没有小学生对数学的兴趣。 子曰:“有教无类。”这是培养小学生对数学感兴趣的首要条件。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承认个体的差异性,再加上家庭的原因,到了小学阶段,这种差异会更加明显。但我们在对待教学对象时,必须做到有教无类,如果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将学生区别对待,那么,必然有一部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会受挫。事实上,小学数学本身是非常“无类”的,一视同仁,三角形的内角和为180°,对每个学生都一样。小学数学老师在对待学生时,应该做到像数学对待学生一样“无类”。 曾有同行认为,小学老师应该像家长一样对学生予以关心。笔者认为,这不可取。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认为,儿童心理的发展是社会系统作用的结果,家庭是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而作为子系统的家庭是千差万别的,每个家庭对子女的管理和教育都不尽相同,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家庭一千对父母,老师不可能同时扮演那么多角色。所以,明确自己的角色很重要,老师就是老师,不是父母,数学老师就是数学老师,不是语文老师,也不是英语老师或其他老师。数学老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表现出对数学极大的热情,用自己的对小学数学的热情感染学生,让他们逐渐喜欢上这门课,将他们的关注点由授课教师逐渐转移到数学这门课本身。 小学数学并不是一堆枯燥的数字符号。作为数学老师,必须明确这一点,并通过言传身教,告诉学生,数学是很有趣的。只有发自内心才能进入内心,只有数学老师在数学中找到了乐趣,小学生们才会认为数学有趣。每个小学生都经历过背诵口诀的阶段,这一阶段相对枯燥,笔者个人不赞成纯粹的死记硬背,而是更倾向于让学生们在背诵的过程中找到规律。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等于两个苹果,一个梨加一个梨等于两个梨,任何一个东西加一个东西都等于两个东西,让他们②①逐步脱离实物的引导找到普遍的数理逻辑(尽管这种逻辑他们难以用语言表达)。此外,不同于高等数学的是,小学数学的实用性更强,一个不懂微积分的人照样可以在社会上生存,但不懂四则混合运算就会举步维艰。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适当让学生们扮演不同的角色,让他们有参与感 ,认识到小学数学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然后自己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样将会更有助于提高学习兴趣。比如,在解相遇问题的应用题时,数学老师需要做的就是耐心得解释题干的意思,然后让两名学生分别扮演题干中“甲”和“乙”,让他们在游戏中获得乐趣,在乐趣中找到规律。 英国社会学家赫伯特·斯宾塞认为:“忍耐、自我克制、对儿童感情的足够的洞察力,以及对他们的适当的同情心,再加上一点选择手段的机智,通常可以获得比人们所设想的要大得多的成功。”对此,笔者深以为然。忍耐、自我克制、洞察力和同情心,这些品质适用于任何一种学科的老师,对于小学数学老师来说,更为机智的手段则是培养学生们对数学的兴趣,而这种兴趣始于他们对数学老师的兴趣,然后悄无声息地转移到数学本身。一旦他们对数学本身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后换了数学老师,他们的热情依然存在。 ①《论语·卫灵公》 ② 参见贾春增主编:《外国社会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版,第218-246页 ③ [英]赫伯特·斯宾塞著、张雄武译:《社会静力学》,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8页 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36ceb27b6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