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市积分入学 (一)2月下旬起,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 (二)4月上旬,各小学发放《初一学位申请表》,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三)4月中旬,小学毕业生统一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四)5月上旬,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五)5月中旬 6月中旬,各区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六)6月下旬 7月上旬,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报到具体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并提前公布。 三、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1)户籍材料:出生证、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2015年6月1日起,未满16周岁儿童不能办理居住证。同时要注意,2016作为过渡期,不少区依然只需提供父母单方居住证(个别区需要提供父母双方),2017年起,需要提供父母双方居住证。 (2)住房材料:有效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2015年9月1日起,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办理租赁合同。 温馨提示: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的可以按照租住年限正常计分;提供《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的可以申请学位,但不能计分。另外,宝安区不认可租赁信息,必须办理租赁合同。 (3)就业证明:社保工伤险或营业执照 2016年营业执照仍可计分,2017年开始取消使用营业执照申请学位。同时,部分区取消工伤险积分,需要提供 养老+医疗 险(按照缴费最短的险种来计算积分) (4)计生材料:2015年起,无需纸质计生证明,但需要到居住地街道办录入计生信息。深户若需要计生加分,也需要办理计生证明。 (5)毕业证明:外地小学六年级学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6)就学联系函:小学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四,材料准备攻略 1、居住证:在2016年6月1日前,可网上直接申请或者管辖区内派出所办理(更新)居住证。 2、住房材料:同一套住房按照一个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时间安排一次学位,连续提出申请的,学位紧张的’学校不保证就近入读。 (1)购房户:购房前注意该房学位是否已经锁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47ea608af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