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实务】当前村居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村居基层治理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卓有成效的村居审计工作能够一定程度促进各项涉农政策落实、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然而,笔者在审计中发现,部分村居干部存在集体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违规使用涉农专项资金等问题,导致部分涉农资金不能彻底发挥效益,损害基层群众根本利益,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1存在问题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落实不到位。审计发现,部分村“三重一大”事项未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甚至不公开。部分村居实施村内资产资源的开发及处置相关内容无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 坐收坐支、违规侵占村集体资金。部分村干部村两委换届后与新村两委班子不进行资金、资产交接,将部分现金由个人保管,致使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账实不符;部分村居村部分承包费收入、上级捐赠资金等集体收入未纳入农经站监管,集体资金私存私放,出现坐收坐支、“小金库”现象。 套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部分村以差旅费、租车费名义套取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部分村幸福院建设不达标,套取挪用幸福院专项资金;部分村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同一工程找多家审计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分多次申请专项资金。部分村使用白条列支或发票以村两委成员名义代开,致使支出真实性无法确认。 部分项目闲置、损失浪费,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村资产、资源均未建立健全的台账,承包费、租赁费收取不全,造成村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村居项目建设前期论证不科学,建成后拆除或闲置,村集体资产损失浪费现象严重。 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健全。部分村居存在村级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健全问题,致使村级项目建设质量不高。部分村居未采取竞争性磋商等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方;部分村居实施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或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 2对策与建议 健全完善村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各级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自身实际的村级管理制度,合理确定镇办分管领导、农经财务人员和村居负责人的审批范围和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村集体资金支出需层层召开会议,由包村居干部、管理区责任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把关签字,凡未通过村级事务决策程序审批的不允许资金支出。将审计评价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与村居干部的工作报酬、评先树优相挂钩,更好的监督村干部履职尽责。 加强镇办财务人员和村两委成员的财务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要确保每年对农经机构财务人员、和村两委成员进行一次全面培训。平时利用会议、微信群、短信、展板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宣传和宣讲活动,促进廉政文化进镇办、进社区、进村居。积极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增强财务人员和村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抓住“三资”管理关键环节,堵塞管理漏洞。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和财务公开制度。建立村级收入档案管理制度,各村每年年初要对集体收入来源进行全面清理,公示后及时进行资产登记;村级资产处置、租赁需统一设立规范的合同文本,并由镇办备案和专人监管;村会计任职前经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由镇办统一聘任,且不受村居两委换届的影响,以保持财务工作人员的独立性和稳定性。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加强日常监督。结合实际,整合村居审计资源,充分发挥财政所、农经站、村建办等科室、站所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从以上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内审小组,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村级工程建设、资产处置等活动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必要时可以向社会购买服务,聘请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的审计机构负责审计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60ed9ed30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