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选择 作者:陈风钱靖胡明春刘素雅 来源:《中外企业家·下半月》 2011年第3期 陈 风,钱 靖,胡明春,刘素雅 (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重庆 400067) 摘 要: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将能够更大程度地直接反映公司的市场价值。股利政策作为公司的核心财务问题之一,一直受到利益各方的密切关注。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是公司进行股利分配最主要的两种分配方式。本文通过分析中美上市公司对两种股利分配方式的不同选择的现状及原因,据此分别从投资者、公司治理、资本市场三个角度提出思考与建议,以期对改善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提供指导。 关键词:股利分配;现金股利;股票股利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0-8772(2011)06-0107-01 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是最常见的分配方式,在既不影响企业利润最大化,又不影响股东利益的情况下采取恰当的分配方式对相关利益各方均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有针对性地采取适当的股利分配,使股利分配发挥正面作用,对中国企业在“客场”作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 我国上市公司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阶段选择 美国上市公司以高支付率的现金股利为主,股票股利不受青睐。在我国,股利分配政策呈阶段性特征,具体如下: (一)2000年以前:多股票股利,少现金股利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从一开始就带有浓厚的中国特色,主要表现为”三多一少”,即股票股利多、转增股本多、不分配多、现金股利少。这与美国股利分配行为形成了鲜明对比,主要原因在股权结构上。 (二)2000年后:现金股利比例增长,象征性分红出现 为了改善上市公司不分配现金股利的状况,证监会在2001年的相关文件中,把分红派息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此后,上市公司发放现金股利的比例有了很大提高;而证监会只是将分红与再融资挂钩起来,却没有规定发放现金股利的比例,于是很多上市公司只是象征性地分红以达到再融资的目的,强制性的分红政策并未从实质上改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状况。 (三)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变化 股权结构是影响我国股利分配方式的重要因素之一。自05年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起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我国股利分配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由此看出,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对上市公司分红派现起到了很好的提振作用 二、关于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选择的思考与建议 股利分配方式的选择受到来自公司治理结构、投资者偏好和资本市场成熟度三方面因素的影响,现分别从这三个方面提出一些建议,以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得到改善提供帮助。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使得控股大股东的股份也成为流通股,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获得资本利得,有助于股权的分散化,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提升我国上市公司分红派现的倾向。但也应看到,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是国有股和法人股,远远超过其他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后仍处于控股地位,甚至是绝对控股地位,对公司控制仍然很强,这就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股利政策倾向,也不能从根本上抑制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占的行为。因此,我们仍然需要不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治理与外部法理的制度规范,对控股股东与经理人进行严格监控,降低代理成本,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转变投资者投资理念,引导理性投资 我国投资者重投机、轻现金回报的投资理念,成为上市公司采取合理股利政策的障碍。只有在股价与公司业绩和股利分配方式密切相关,大多数投资者更关注股利回报时,我国证券市场中的投机行为才能减少,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要通过加强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培养投资者的投资理念,使得投资者真正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抑制股市的过度投机,并促使公司管理层制定出合理的股利政策。 (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资本市场走向成熟 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市场上缺少投资者的回报机制,上市公司对股东回报的意识淡薄,需要依靠带有强制约束力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上市公司股利分配行为,使回报投资者成为上市公司的自觉行为通过修改和完善《公司法》有关股利分配的相关规定,使法规更具严密性与可操作性,加强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股利分配请求权的保护,规范公司股利分配行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对公司行为的外部制约机制。通过借鉴美国对股票股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改革我国的会计处理方法,引导上市公司正确的股利分配观念。通过借鉴美国税收政策,修改和完善我国所得税税法,合理调整现金股利利得和资本利得的税率,避免重复课税,改变股东不理性的股利偏好,从而促进资本市场走向成熟。 总之,上市公司制定股利政策应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析其优缺点,并根据公司的成长周期,恰当的选取适宜的股利政策,使股利政策能够与公司的发展相适应。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 荆新,王化成.《财务管理学》[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3] 陆正飞.《财务报表分析》[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6. [4] 詹姆斯·C. 范霍恩.《财务管理基础》[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邱碧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6239f627d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