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读记》中的书店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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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读记》中的书店百态 作者:赖春茂 来源:《语文教学与研究(综合天地)》2021年第10期 中学阶段涉及到“读”的文本不少,古有袁枚的《黄生借书说》,人们对其中的“书非借不能读也”耳熟能详,“汗牛塞屋,富贵家之书,然富贵人读书者有几”折射出的是有钱人不读书,读书人没有钱(书)的尴尬;鲁迅小说《孔乙己》中的“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折射出的是旧社会像孔乙己这样的读书人在短衣帮与长衫派之间的尴尬……可以说,与读书有关的文本,总能够折射出社会的某种现实。在这样的视角之下去读林海音的《窃读记》,从文字中去解读书店中的人与事,也可以看出人生百态。 《窃读记》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的重要作品。其小时候酷爱读书但却无力购买,于是只能在书店偷偷地看,是为“窃读”。窃读时,很快乐,也很惧怕,怕被书店老板当作不受欢迎的人赶走。但是,她无法割舍对书籍的迷恋,还是一次次冒着风险走进书店。林海音用别致的笔调讲述童年读书的故事。读着读着,我们的心情也会随着作者的笔墨上下起落。句子的语意曲折,段落的尺水兴波,更有行文的跌宕起伏,让这篇文章的叙述别具魅力。[1]对于学生的解读来说,除了要感知这种写作魅力、领略语文的工具价值之外,还要通过这些文字去领略写实意蕴,从而感受文本的人文价值。笔者以为,从作者笔下所描述的书店,可以看到一种社会众生相。 一、书店中的众生相 相比较而言,林海音文中的“我”的“窃读”与黄生的“借读”有所不同,更有点类似于孔乙己的“窃书”,不过其没有窃实物(书),所窃者实为书中的内容。只是无奈“‘窃’读”之“窃”就是“偷”(至少在作者看来是这样的),其就认为“窃读”就是在卖书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地阅读别人的书籍。也就是说,“窃读”本是一件可耻而又让人瞧不起的行为。[2]事实也似乎正是如此,对于文中的“我”而言,软弱无力的“看看都不行吗”、“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几乎是狼狈的跨出店门”,这实际上已经是对自己“‘窃’读”行为的一种认同了;对于文中的书店老板而言,事实更是如此,“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的俯视着我”,何以能够做到威风凛凛?“俯视”显然也不只是升高的体现,更是一个“被窃者”对“窃者”的审判。于是在“我”与书店老板之间,就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张力,这种张力正是因为“窃读”而产生的。 将这种张力放到更为广阔的视角下去解读,还可以读出一些奇妙之处。这个书店身处“文化街”,而文化街上书店林立。这里就可以看到一对矛盾:一个书店林立的文化街上,居然容不下一个“购买而又渴望读到书的穷学生”。这也说明这个“文化”更多的指向书所代表的利益而非书之本身,换句话说,这种文化并非真正的文化。那么真正的文化在哪里呢?如果暂时摆脱窃读的主题而将课文解读的目光投向其他的细节,就可以发现“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了,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矮小的身体爱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在这些描写的背后,所体现出来的是一个个买书人——姑且理解为就是读书人——,正是这么多热爱阅读的人,才使得这条文化街真正成其为文化节,而课文中的“我”虽然无钱买书,但是却喜欢阅读,因此“我”其实也是文化的主体之一,社会中类似于“我”这样的人肯定不是唯一的,无论是有钱买书的还是没钱买书的,一起构成了书店的众生,这样的“众生相”之下,文化显然是一个复杂的概念,其本身是纯纯粹的,然而文化载体即书所代表的利益又是复杂的,纯粹与复杂交织在一起,构成了这个社会,演绎着多个故事——“我”的“窃读”实际上只是其中之一。 二、书店中的个体相 相比较而言,在林海音的名篇《窃读记》入选多部中学教材(课程改革中强调一纲多本,因此此文还入选一些小学教材)之后,对它的解读和教学设计也有很多。综观这些设计,大部分以“窃”为抓手,结合写作手法体会作者的心理,进而分析作者的人生状态。这样的解读角度是必然的,尤其是从文本语言艺术的内在肌理角度对文章进行重读,其实是可以建立新的解读视角的,比如说有人提出了“‘窃’字究竟体现了什么”、“小说式写法的内涵是什么”等问题。[3]回答这些问题,视角不能过于狭隘,不能真的只去关注“窃”字和内涵本身,而应当将视角放得更广阔一些,真正从“人”的角度去建立理解。 在这个书店当中,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个体,老板是其中形象比较深刻的一个,店员是另外一个。解读这篇课文的时候,人们会不由自主的将老板和店员进行比较,而结果自然会认为店员是一个好人,而老板“唯利是图”(绝大多数学生都不约而同的想到了这个词)。应当说这样一个判断,实际上是站在“我”的角度所作出的,而且更多的是基于情感做出的判断。那么对于初中学生而言,只有这样的判断是否完整呢?笔者以为,除了情感取向之外,也可以从理性取向的角度去进行分析。毫无疑问,绝大多数成人在作出判断的时候都是基于自身的利益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书店的老板所追求的只是“卖书”,因此他问“到底买不买”完全符合他的身份;而店员没有逐利的需要(那个时代的店员尤其是书店店员,基本上都是固定收入),因此“利益”往往并不是他判断事物的依据,所以他在做选择的时候,可以将自己置于读者的角度。而且很显然的是,店员其实和老板一樣都对“我”有了持续的观察,最终不同的地方在于老板的出发点是利益,而店员的出发点是同情。 认识到了两者的出发点不同,其实也就窥透了人性,这是一种理性判断的结果,这种理性认识可以丰富学生的文本解读空间,更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个比较的机会。只要赋予学生这样一个比较的空间,他们就能发现人总会基于自己的需要去作出判断与选择。有意思的是绝大部分学生又都不约而同的提出一个问题:作为老板是不是只能逐处呢?老板与店员能不能合二为一呢?与其说这是学生提出的问题,倒不如说这是学生的期待,这种期待是向善的,对于学生的成长来说是有意义的。 三、书店百态再认识 一个书店实际上就是一个世界,书店百态其实就是世间百态。在《窃读记》所说的这个书店当中,“我”、老板、店员是三个主要人物,尽管课文对“我”的描写是最多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在整个文本当中是不可能孤立存在的,尽管对老板和店员的着墨并非很多,但这样两个价值取向相反的人,却能够同时出现在“我”的面前,社会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其百态的一面。当然除了这三个人物之外,还有“其他顾客”,“其他顾客”在老板质问的时候“全部回过头来,面向着我”,虽然只是这么短短的一句话,但是却有着丰富的内涵。“我”之所以“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除了因为老板之外,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如此多的“其他顾客”的“众目睽睽”,这是一种无形的压力,这个压力真实的来自于社会人,可以肯定的是在“其他顾客”当中,不外乎也是老板和店员两类人,认识到这一点,可以对书店所折射出来的社会百态有更加完整的认识。 实际上也有人提出,在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当下,《窃读记》节选版虽然写了童年读书的独特经历,但违背生活真实,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4]笔者以为,这样的观点虽然有过激之处,但是如果只让学生从情感的角度来解读课文是有缺陷的,以社会的视角认识人生百态,可能是更为恰当的解读角度。 参考文献: [1]陕声祥.文似看山不喜平——《窃读记》文本解读[J].小学教学:语文版,2014(6):36-38. [2]田茂章.试析林海音《窃读记》[J].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17(1):54. [3]朱婷.重读《窃读记》[J].中学语文教学,2017,000(011):49-52. [4]杨国均.《窃读记》不宜编入初中教材[J].教育科学论坛,2017(7):52-53. 赖春茂,江西省安远县濂江中学教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6c8ff1432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