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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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的礼仪



介绍是使各方相互认识的一种礼仪形式。在谈判中,介绍应在双方初次接触时进行,如迎接、初次会见、会谈、初次介入谈判活动等时候。

(一)介绍的基本方式

在一般情况下,总是先把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先把职位、身份较低的介绍给职位、身份较高的,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先把客人引荐给主人。如果在外表上很难准确判断年龄大小,出现差错不应视作失礼。除妇女和年事已高者,介绍者和被介绍者都应起立,相互致意,但在宴会桌、会议桌上可以不起立,微笑点头即可。

(二)介绍的顺序

先介绍主方再介绍客方。如果采用集体介绍的形式,其顺序是按职务高低或座位次序由高到低逐次介绍。在介绍时可由中间人或负责双方谈判联络的业务人员出面,先介绍主方主谈人或负责人,再介绍客方主谈人或负责人。也可先由主方主谈人或负责人自我介绍,然后客方主谈人或负责人自我介绍,再后按先主后客、依职务高低逐一介绍本方其他人员。

(三)介绍人的礼仪动作

介绍人应伸出右手,手心向上,四指并拢,拇指张开指向被介绍一方;手部高度在肩与腰之间,不要太高或太低;手以不触及被介绍人身体为宜;切忌伸出手指指点被介绍人或用手拍打被介绍人及对方;


介绍人的眼睛应随手的指向朝向被介绍人,并面带微笑,切忌东张西望,使被介绍人觉得不被尊重。

(四)被介绍人的礼仪

在介绍阶段,被介绍双方通常应起立接受介绍人的介绍.但是,被介绍双方在谈判桌前就座或在餐桌前就座可以不必起立;相距较近可以握手并互致问候,相距较远可以欠身相互微笑点头示意并互致问候,也可以举起右手互相招手示意;被介绍人是女性或年长者可以不起立.但以起立接受介绍为好;被介绍者应以微笑的表情和兴奋的眼神注视对方。

在介绍人介绍之后,被介绍双方应以点头或握手等方式相互致礼并互致问候。作为被介绍人,当对方已做出握手表示之后,应做出相应反映,尤其不要拒绝对方。如果是站着被人介绍时,身体应当自然直立或上身微微向前倾斜,双腿一定并拢,双臂自然垂于身体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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