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电大社会实践报告范文 社会实践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已学部分理论知识进展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并为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根底。 1.要求 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到达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学生,可参加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中央电大制定社会实践教学大纲,规定社会实践的选题及形式,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教学实施方案,提出详细工作要求,进展工作指导、培训、检查和评估,对社会实践成绩进展抽查、终审。 各省级电大按照中央电大的统一部署和根本要求,制定切实的社会实践方案,对社会实践的根本内容、根本要求、实施步骤和应到达的目标进展规定,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本着发挥优势、挖掘潜力的原那么,选择合理并可行的实习形式。 社会实践的根本内容应以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为主,不同专业可有所侧重。内容的安排要能使学生接触实际工作,通过实践对实际工作有所了解,同时学到书本以外的知识和能力。 社会实践时间安排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各教学点应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有关要求,结合本校(本地区)实际情况,为每个学生制定出详细的实践方案。 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应独立完成实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践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等。社会实践报告文字材料本科不少于3000字,专科不少于20xx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3)专科社会实践指导教师条件可视详细情况适当放宽。 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实践教学工作的详细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 (2)确定选题,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展指导,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反映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方案,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详细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展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针对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表现写出详细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指导教师工作量: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超过20人,兼职教师不超过15人。 3.成绩评定与验收 (1)社会实践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教学点初审,电大分校复审,省级电大验收,中央电大抽查、终审(见附录)。 (2)成绩评定依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实践单位的反响意见。 (3)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4)凡字数缺乏、内容不全、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未能到达必需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社会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8b6162254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