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公布日期】2021.04.30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21.04.30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7日,共七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人社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名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请提供真是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人社厅联系人:陶泽辉,联系电话************。 附件: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94139a7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