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的中国进程 作者:暂无 来源:《中华儿女》 2018年第9期 本刊记者 华南 王海珍 王碧清 白姜江 曹宏琰 2008年5月12日,中国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灾难犹如一所学校,让人们在付出惨痛代价的同时,也在磨砺中学习、进步。 1989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将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确定为“国际减灾日”,旨在唤起国际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敦促各国政府把减轻自然灾害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设立“国际减灾日”的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也都设立本国的防灾减灾主题日,有针对性地推进本国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5?12”汶川地震后,我国自20 09年起,将每年5月12日定为中国“防灾减灾日”,一方面是顺应社会各界对中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也是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国家设立“防灾减灾日”,使中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2016年唐山大地震发生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曾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同自然灾害抗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要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从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的实践中总结经验,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提高全民防灾抗灾意识,全面提高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今年是“5?12”汶川地震十周年,伴随着灾区的重生,中国防灾减灾事业也取得长足进步,在国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工作中也承担更重要的责任。但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年来,灾害风险已经不再是单一灾种的发生风险,而是呈现出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耦合发生的多灾种态势。原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副主任范一大曾谈到:“未来,我国灾害风险管理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灾害风险面临着高度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刚刚过去的2018年一季度,全国自然灾害依然多发,以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为主,地震、干旱、洪涝、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森林火灾等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1272.2万人次受灾,5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6.7亿元。 同时,2017年,一项有关中国公众防灾意识和减灾知识的调查显示,我国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做好基本防灾准备的,尚不足4%,关注灾害知识的仅占24.3%;农村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关注防灾减灾知识的更少,仅有11%。 防灾减灾,中国进步喜人,同时也任重道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984039427c52cc58bd63186bceb19e8b9f6ec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