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慈善事业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的标志,对一个国家极其重要,但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这些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慈善机构、政府、社会大众、监督、立法 一个国家的慈善事业是这个国家社会文明的标志,慈善事业一方面可以有效弥补政府社会保障之不足,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它也代表着一个国家与社会的良心,使社会和谐,人情温暖的同时又促进自身更加完善与发展。对当代中国而言,慈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但是由于我国慈善事业起步较晚,人们的慈善意识淡薄,慈善机构运行机制不尽合理,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不合理定位以及慈善组织力量的弱小等诸多问题,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比较缓慢。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从主体上可分为三大块,一是慈善机构自身,二是政府方面,三为社会大众。认清各个主体存在的问题方能对症下药,找到解决方式。 (一)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存在问题: 1、慈善机构运行机制 (1)运行不够公开透明 我国慈善机构组织的机制不健全,致使慈善组织运作不透明,失去民众的信任。“慈善组织作为慈善公益事业的运作组织,是没有组织利益的,更没有自我利益,公开与透明是一项铁的原则。”1慈善基金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它的独立性、中介性和透明性,而目前我国慈善组织在独立性、中介性和公开透明上都存在着很大问题。基金会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善款的管理和使用缺乏透明性。正是由于这种不透明,使得少部分人打着慈善的名号,名为辅助救济,实却干着中饱私囊的勾当,欺骗广大有善心人士。近年频频曝光的慈善黑幕,已经将慈善与民众置于风口浪尖的位置。整个社会的慈善机构已经持有严重不信任态度,这对于我国慈善事业继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2)监督体系不完善 慈善机构内部,由于权力集中,制度不合理以及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造成了内部缺乏有效监督的局面,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没有设置独立的监督与审计部门,募捐与执行的专业分工也未明确,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 甚至出现了滥用、侵占、私吞善款的现象。 (3)慈善组织不够独立 “慈善基金会是一种非政府、非营利的这种,拥有自己的资本金,有自己的受委托人活理事会负责管理,其设定的目的是维护和资助那些服务于公共福利的社会、教育、慈善、宗教活动,或者他类似活动。” 而我国慈善组织是在行政需求下建立的。我国大部分慈善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半官方的组织。慈善 组织接受政府的领导,人事任免也由政府决定,这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慈善组织的独立性,极大降低了慈善组织的运作效率。 2、政府 (1)慈善立法不够完善 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和政策的推动。现阶段我国涉及慈善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虽然这些法律法规对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规范和促进作用,单从总体来看,我国有关慈善的法律制度仍滞后于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我国,慈善立法的立法层次比较低,还没有制定出用于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的《慈善法》。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募捐款项、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即使已经颁布的涉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零散笼统且难以得到落实。 (2)政府干预慈善组织造成其的不独立 政府指导慈善组织建立,在其运行过程中未能退出,还通过各种方式干预。例如在登记管理上,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制度,抬高了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限制了慈善组织的活动范围和领域。运作过程中,政府参与其内部人事任免,慈善组织缺乏必要自主性,削弱了其运作效率。 (3)政府监督不够 可以说政府在慈善组织发展过程中,领导有余但监督不足。政府把过多精力放在了领导上却忽视了监督,由于政府监督不够,慈善组织的准入制度和财务都处于一个极尴尬的境地。 3、社会大众 (1)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意识淡薄 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内敛性、封闭性妨碍了人们的慈善行为。“我们常说,中华民族是一个乐善好施的民族。但如果真要仔细分析一下,却发现这种流行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也不十分真实。”我国的传统慈善文化以亲亲为起点,也多是以亲亲为终点,缺少西方的博爱主义和“普世”观念。在大多数情形下,中国人的仁爱与慈善通常限于家族内部或亲近之人,没能扩展到对陌生人的帮助。 (2)社会监督力度还不够 尽管近年公民意识已经日渐强烈,各种社会舆论、社会媒体力量蓬勃发展但整体说来,慈善组织的社会监督力度还是不够的。广大民众依旧不能充分运用自己的权力捍卫自己的利益,社会媒体报道或受压迫未能对事物真实报道或为吸引眼球歪曲事实。 (二)对策建议: 1、慈善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公信力 慈善组织是现代慈善事业的运作载体,慈善组织提高自身能力可以赢得政府的信任,从而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1)高度重视慈善工作建设。要加强慈善会全职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尽快提高慈善会人员的道德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多渠道、多方式培训现有的慈善工作者,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再造职业化、专业化的慈善工作队伍。 (2)慈善组织要从自身抓起,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逐步推行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捐赠款物的使用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捐款物的使用情况。 2、建立多元化的监督体系 完备的监督体系是慈善组织公信力的重要保证。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要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 (1) 行政监督。首先,对基金会的监督。政府对慈善事业的约束机制主要体现在依法对慈善组织的界定及对其财务活动的监督上。在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基金会将起着重要的作用,基金会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进步,但也难免鱼目混珠,一些私人基金会打着基金会的名誉谋取私利。这就要求政府既要建立可行的激励机制,又要有完备的约束机制来规范慈善事业的运作。其次,对慈善组织成立的监督。政府要依法规范申请成立免税性质的慈善组织,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以免一些组织打着慈善的名誉谋取暴利。再次,对慈善组织活动的监督。政府要建立慈善活动公开制和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控体系。政府可以每年抽查慈善组织财务收支状况,如发现有造假行为,应依法予以严惩。 (2) 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包括社会舆论、民间评估机构及公民个人监督等。对慈善活动的监督只有政府的监督是远远不够的,社会民间性的专业评估机构,如美国慈善信息局,也实施对慈善组织的监督,每年民间性的专业评估机构对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进行评估,把所出具的测评报告向社会公众发布,社会公众以此作为是否捐赠的标准。此外,社会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也是非常重要的,要确保媒体和公众对慈善活动监督渠道畅通。 (3) 内部监控。慈善机构首先要建立完整的组织治理结构,在组织内部建立约束组织和成员的规章、制度等。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完善内部管理监督程序。 3、建立健全各类慈善组织 在慈善组织功能上,根据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慈善团体的募捐机构和实施机构是分离的,募捐机构专门从事慈善募捐专业,募捐的善款全部拨付给实施慈善服务的组织。这样可以避免各慈善组织自发募捐影响捐助者的积极性,提高慈善事业的募捐效率。现阶段,我国要着重培育劝募市场,强力推进募捐活动,逐渐实现募捐机构与实施机构和协调机构并存的格局。 4、加强慈善立法 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驾护航。良好的法制化环境是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慈善机构的认定、注册、管理、监督,公益事业的产权、融投资、转让等实际已经发生的问题,都没有法律可以参照。立法机关应颁布相关的法律,使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 5、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捐献的社会氛围 慈善事业的发展首先需要适宜的社会文化环境。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要首先弘扬慈善文化:一是将慈善文化纳入道德教育体系之中。从中小学生就开始培养他们对慈善事业的情感,引导他们加深对慈善事业的理解,增强投身慈善事业的责任感。二是将慈善文化与企业文化相结合。慈善文化必须积极主动地溶入企业文化,慈善机构要与企业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企业参与慈善事业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三是将慈善文化与传播文化相结合。利用媒体的大众性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普及慈善教育、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增强公众慈善意识、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989321014791711cc7917a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