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第二专业法学培养方案说明办学历史法学院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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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第二专业(法学)培养方案说明



一、办学历史

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成立经济法系;四年后又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法学院。自1999年下半年开始学院招收法学第二专业的学生,截止到20163月,已培养了2642法学二专毕业生,现有在校法学二专学生237名。

二、师资力量

法学院拥有一批学识渊博、经验丰富的师资力量。现有专任教5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有42人,在读博士4人,博士(含在读博士)约占专任教师的82%。有教授20人,副教授20人;有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员2人,江西省学科带头人4人,江西省骨干教师7人;有首席教授1人,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36人。在2015年江西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活动中,我院法学本科专业荣获全省第一名。

三、招生对象、学制与学位

(一)招生对象:全校在校本科注册就读一年以上的文科、理科、工科等各个专业的本科生,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修读条件:1)在校前两个学期取得不低于标准学分,且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2英语水平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在校英语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二)学制:二年。 (三)学位:法学学士。 四、培养目标

熟练掌握法学基本理论与诉讼实务,培养专业知识全面的复合型法律高级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社区从事法律秘书工作或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及仲裁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律职业工作。

五、培养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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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富有社会正义感,具有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的法治观念;

(二)掌握民事、刑事、行政、经济法律等部门法规定,并具有实际运用能力;

(三)具备运用法学理论、法学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有较好的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的能力。

六、主干课程 与授课时间 (一)主干课程

主要开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商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法学主干课程。

(二)授课时间

在二年制的学习期间,第二和第三学年上、下学期的周六、周日及暑期前半期(7月初至7月底)安排集中授课。

七、毕业论文与毕业要求 (一)毕业论文

第四学年上学期期初,根据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要求,拟定论文题目,进行文献检索,撰写毕业论文。 (二)毕业要求

修满专业主干课40学分,毕业论文6学分,合计46学分,且通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者,方能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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