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的规定学位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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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的规定:学位证书的样式 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统一印制,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

1998年起使用新的学位证书。

位证书的格式如下: ...... 3 学士学位证书封面为墨绿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学士学位证书样;内页按学位授予对象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三种,右侧金框内以淡黄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 ...... 为便于全国计算机联网检索查询和实现防伪检查,学位证书采取全国统一编号。证书编号为12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单位的级别,如: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八位数为授予学位的年度,1998年为982000年为00后四位为各校按授予人员排序的顺序号码。 二、最新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05825下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学位证书编号方式的通知》精神,现学位证书编号方式调整如下(以湖北省为例) 一、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16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6年为2006;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11048632006000001 二、普通士学位中的双学位第二学位证书,分别在第十一位用一个汉语拼音字母“S”“E”加以区别,其余与普通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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