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号编号规则 一、学历证书编号规则: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文的要求,毕业证书上“证书编号”为将来教育部电子注册号码。 2000-2002年为17位,2003年以后为18位。具体代码格式解释如下: 前5位: 为学校代码,如: 广西大学10593代码;广西工学院10594代码;6位: 为办学类型代码: 普通高等教育为1;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成人高等教育为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如自学考试编号:6开头)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为6;网络教育为7。比如: 广西大学正规为105931;广西大学成人教育为105935;广西大学网络教育为105937。 7-10位: 为颁证年份比如:2001年毕业的广西大学正规编号:01。 11-12位: 为培养层次代码: 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13-17或18位: 为学校对毕业证书的流水编号。 1 / 2 二、学位证书编号规则: 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以下简称三级学位证书)编号调整为十六位数: 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05年为2005;后六位为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382a67df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