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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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解读

《玉溪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解读

《玉溪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完成~现就该《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和玉溪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执行监管~提高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减少违规建设行为的迫切需要。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是保证项目建设合规的重要环节。加强建设工程批后管理~是建设项目按规划审批内容实施的保证。

,,是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实际工作的需要。近年来~我市建设工程数量不断增多~但由于规划批后监管制度不健全~导致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不规范~如对规划要点执行不到位、私自修改建筑外立面色彩、不按审批的绿地进行建设等。

,,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迫切需要。管理办法是法规的进一步细化~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加强对玉溪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监督管理~把建设项目规划批后管理

活动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对推动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十分必要。

二、《管理办法》的出台过程

201612月~明确了以局党组书记为责任人~工程科、法规科具体负责《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组织推动《管理办法》的起草工作~负责制定具体的起草计划并实施。


20172月初~组织起草人员到我市所辖的县区调研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存在的问题~20173月初完成了《办法》的初稿~并征求了规划局相关科室的意,20174月~征求了国土、住建、发改、城管等部门的意见。

2017517日~邀请部分县区住建部门、市级相关部门、部分房地产企业和街道规划管理人员对《办法》进行联合审查,20176月~再次征求县区住建局和玉溪高新区、研和工业园区、红塔工业园区的意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7823日~举行《管理办法》听证会。

20171120日~市规划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管理办法》。

20171128日~市政府法制办准予登记,登记编号:玉府登213, 20171129日正式发布。 201811日起实施。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设置了527条~分为总则、规划监督检查、竣工规划核实、法律责任、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5条~明确了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术语含义、管理部门。 第二章规划监督检查共7条~主要从规划监督信息化管理、通报制度、公示制度、规划监督检查流程、初验检测要求和内容、? 0.00 检测要求和内容、规划巡查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第三章竣工规划核实共11条~主要从竣工规划核实申请、竣工规划核实条件、申请竣工规划核实报送材料、竣工规划核实依据、竣工规划核实内容、竣工规划核实时限程序及结果、不予规划核实合格的情形、误差变化处理、分期竣工规划核实、信用管理、部门协同管理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共3条~从建设单位的责任、规划部门的责任作了明确。 第五章附则共1条~明确了办法于201811日正式实施。


四、《管理办法》关键条款解析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规划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玉溪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

解读:本条规定了“目的和依据”。玉溪市一直未出台过《玉溪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玉溪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行为。

第七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适时将批准的建设工程向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市国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未按规划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建设工程~移交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解读:本条规定了“通报制度”。建立齐抓共管的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行政成本。

第二十三条未取得《云南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解读:本条规定了“部门协同管理”。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二十六条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依法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监督管理~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读:本条规定了“部门法律责任”。明确部门及工作人员应依法行政~违法必受处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87a7f8a4c30c22590102020740be1e640ecc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