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员:指的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制度:是指党和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科学管理而建立的一套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即公务员制度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 3、公务员交流: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法定形式,调整公务员的工作职位,形成机关内部、机关之间以及机关与外界的人员流动,从而产生或变更公务员职务或工作关系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 4、公务员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作出的解除其与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为。 二、填空题 1、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根据公务员义务的履行方式不同,可分为 作为 义务和 不作为义务,公务员义务绝大部分都是 作为义务。 3、公务员法规定:担任 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实行地域回避。 4、公务员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 级别工资两部分构成,充分体现了工资制度中职位因素与品位因素相结合的原则。 5、依法履行公职是从职能上对公务员规定的条件,也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三、单项选择题 1、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不包括( A )。 A、坚持政治中立 B、从实际出发确定公务员的范围 C、不实行“两官分途” D、坚持党管干部 2、下列不属于公务员的经济权利的是( C )。 A、职业保障权 B、退休的权利 C、申诉控告 D、劳动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权利 3、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对公务员不具有( A )等基本功能。 A、约束 B、保障 C、激励 D、调节 4、 ( B )是对有过错失误或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一种组织和个人相结合的追究和处理措施。 A、因公辞职 B、 责令辞职 C、引咎辞职 D、自愿辞职 5、我国的公务员申诉受理机构基本属于( D )。 A、混合型权益保障机构 B、自治组织 C、协调型权益保障组织 D、仲裁型权益保障机构 四、简答题 1、简述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含义及其建立和实行的目的。 答:公务员培训是指各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所任用的公务员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训练。(4分) 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目的在于: (1)使公务员获得履行职责的知识和能力,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2分) (2)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开发公务员的潜能,促进人才的成长;(2分) (3)提高机关工作的效能,保证机关职能的实现。(2分) 2、简述我国公务员管理遵循的原则。 答:(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2分) (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2分)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与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2分) (4)分类管理的原则;(2分) (5)法治的原则。(2分) 3、简述我国公务员回避与交流存在的区别。 答:回避制度是与交流制度比较相近的一种公务员管理制度,两者在具体实行上有一定的互承性,但又存在明显的区别,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分) (1) 两者的目的各不相同。交流的目的相对比较宽泛,主要是为了加强对公务员的培养使用;而回避最主要的目的是保证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朋好友谋私利;(3分) (2) 涉及的范围不同。从管理的对象来看,交流涉及的人员很多,除特殊情况外,绝大多数公务员都是潜在的交流对象;而回避涉及的人员很少,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少数公务员需要回避;(3分) (3) 管理的方式不同。交流是一种灵活性很强的管理措施,一般对时间、人员的要求是非强制性的,可根据具体地方和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而回避则是一种刚性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对时间、场合和人员的要求都带有强制性,机关必须履行公务员回避的职责,公务员本人必须服从回避的规定。(3分) 4、简述我国机关辞退公务员的法定情形。 答:(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退。(2分) (2)对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退。(2分) (3)对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退。(2分) (4)对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公务员,可以辞退。(2分) (5)对无故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或者全年累积三十天以上的公务员,可以辞退。(2分) 五、论述题 试论述我国对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保障制度。 答:我国对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保障有: 1.法律保障 (1)法律责任。在法律中对干扰和影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各种不正当行为明确了处理办法,防止和杜绝了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2分) (2)回避制度。录用考试工作人员,如果与考生有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时,在录用考试、考察等工作中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回避。同时规定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这些规定,为考试录用工作的客观、公正提供了法律保障。(2分) (3)申诉制度。申诉是为了使公务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获得必要的救济渠道。被取消录用的人员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诉。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2分) 2.便民保障 目前,录用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采取了很多措施,便利报考者报名和参加考试,维护其合法权益。 (1)方便报考者报考。目前,招录机关采取了很多方便报考者报名的方法。如大多采取了网上报名的方式,便利考生报考。录用主管部门也采取了很多方便报名和参加考试的办法,如考试时间相对固定,使考生可以统筹安排,准备考试;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等。(3分) (2)保障考生权益。如录用主管部门对招录机关资格审查工作规定明确时限,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提供报考其他机关的机会;考试成绩及时通知报考者本人等。(3分) 3.技术保障 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技术支持和保障在考试录用中的作用日益明显。 (1)技术支持。充分发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考生,也有利于增加考试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题目可以通过计算机自然生成等。(2分) (2)智力支持。在考试录用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考试中心,并建立了笔试试题库。(2分) (3)保密技术。对试题的保密技术手段不断改进,对考场的监测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试用了无纸化阅卷的方式,提高了考试的信度和效度。(2分) 4.经费保障 考试需要支出必要的经费予以保障。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实施以来,国务院和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考试录用工作所需经费基本上予以保障。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9727eb2e60ddccda38376baf1ffc4fff47e2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