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岗位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1 目的 为加强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规范部门人员廉洁从业行为,防范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结合部门查找出的岗位廉洁从业风险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财务部全体人员。 3 引用和参考文件 3.1 引用文件 本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的管理规定等上游文件编制和修订程序,一些文件通过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程序。凡是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修改或修订版,需要根据引用文件的变化对本程序进行审查,确定是否需要根据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修订本程序。 无 3.2 参考文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员工廉洁从业规定 干部廉洁承诺规定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管理规定 党员廉洁自律管理 财务管理政策 4 定义及缩略语 4.1 术语 无 4.2 缩略语 无 5 责任 5.1 经理/副经理 a) 批准本程序; b) 部门第一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及其考核工作负总责; c) 在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教育、提醒相关负责人廉洁自律; d) 遵守本程序并接受部门其他人员的监督; e) 监督部门其他人员的行为,对于违反本程序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监察部或司法机关处理。 5.2 科长 a) 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b) 在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教育、提醒相关负责人廉洁自律; c) 遵守本程序并接受部门其他人员的监督; d) 监督部门其他人员的行为,对于本科室员工的违反本程序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处理。 5.3 员工 a) 遵守本程序并接受部门其他人员的监督; b) 监督部门其他人员的行为,对于违反本程序规定的行为,及时通知行为人的科室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处理。 6 规定 6.1 部门人员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忠实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不得滥用职权牟取私利,损害国有资产权益、公共利益及公司利益。部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干部廉洁从业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党员廉洁自律管理》等国家和公司级相关程序的规定。 6.2 在财务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包括但不限于: a) 资金管理环节; b) 预算管理环节; c) 会计核算环节; d) 会计信息管理环节; e) 合同支付管理环节; f) 费用支付、报销环节; g) 资产处置环节; h) 税务、保险、产权转让、资产评估、对外投资等管理环节。 不得在报销、支付环节讲人情,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格、不规范,不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发票,致使发票损毁、丢失;对支付凭证审核不严格,导致手续不全、不符合合同支付条件的款项提前支付,损害公司利益。 不得利用岗位职权,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取私利,弄虚作假、坐收、坐支、截留收入不入帐,公款私存、公款打入私人银行账户等不当行为。 不得违反预算管理规定,核定的项目经费支出存在随意性,计划和控制的严谨性不强,造成预算失真。 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商的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谋取不正当利益,做出虚假财务评价和建议。 不得绕过相关审批手续,违规使用印鉴,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 6.3 部门领导干部在工作中: a) 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利谋求私利,在奖金分配等方面以权谋私。 b) 不得在干部选拔推荐、任用、考核、员工岗位设置及用人等方面,违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本人或他人谋取职位。 c) 不得在部门行政管理性费用、党工团经费的使用过程中,违反公司相关程序虚报冒领,或审核把关不严,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或负担的费用。不得贪污公款或私设“小金库”。 6.4 部门应该执行保密制度,不得向超范围人员泄露会计信息、合同信息等商业秘密,造成公司利益损失。保密制度见公司相关程序:《保密管理政策》,《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等。 6.5 部门应该加强提醒监督,在6.2条款和6.3条款中提及的环节,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或相关经办人员需相互提醒,保持廉洁自律。 6.6 部门应该强化警示教育的学习,在部门会议或部门集体学习会议上,加强廉洁从业的警示教育,教育的形式多样,频度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6.7 部门应该执行考核要求,部门人员要对照本程序进行认真的自查和自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a56132a4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