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4年社保缴费比例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户口 险种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城镇户口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合计 住房公积金 1200 1437 1911 1911 1911 1911 缴费基数(元) 1437 1911 1911 1911 1911 单位缴费 比例(%) 20% 7.5% 2% 0.6% 0.6% 12% 2.5% 2% 0.6% 0.6% 5% 金额 287.4 143.33 38.22 11.47 11.47 491.89 172.44 47.78 38.22 11.47 11.47 281.38 60 个人缴费 比例(%) 8% 2% 1% 8% 1% 金额 114.96 38.22 19.11 172.29 114.96 19.11 合计 比例(%) 28% 9.5% 3% 0.6% 0.6% 20% 2.5% 3% 0.6% 0.6% 5% 金额 402.36 181.55 57.33 11.47 11.47 2014年1月664.18 1日起执行 287.4 47.78 57.33 11.47 11.47 415.45 60 执行时间 非成都籍农村户口 备注:城镇户口医疗保险中包含1%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成都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适用的地区有: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等,即在这14个区(市)县将执行成都2014年月最低工资12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2.6元/小时的标准; 成都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适用的地区有: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等6个县(市),在这些地区将执行1070元/月、11.1元/小时的成都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养老缴费基数是根据上年度省平均工资(43110元/年)的60%计算,为2156元/月,依据《成人社发(2013)223号》(详见通知文件),2014年1月1日起,养老基数根据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40%计算,新基数为1437元/月。 住房公积金:201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751元,下限按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成都:1070元、1200元)。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 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fa4f0077232f60ddcca1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