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教学法的主要流派及其优缺点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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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学法的主要流派及其优缺点 一、翻译法 翻译法也叫语法翻译法、阅读法、古典法,它是中世纪欧洲人教希腊语、拉丁语等死语言的教学法,是一种用母语来教授外语的方法。到了十八世纪,欧洲的学校虽开设了现代外语课,但仍沿用翻译法,所以亦成传统法。当时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基本上还是书面语。人们学习外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阅读外语资料和古典文献,把它作为一门文化修养课,其核心是掌握语法和足够数量的词汇,德国语言学家奥朗多弗等学者总结了过去运用语法翻译法的实践经验,并在当时的语言学、心理学的影响下,给语言翻译法以理论上的解释,使其成为一种科学的外语教学体系。语法翻译法的教学过程是先分析语法,逐句分析句法功能,然后把外语译成本族语,再进行练习,主张两种语言的机械对比和逐词逐句直译在教学实践中常把翻译当成教学目的,又当成教学手段,其特点是强调母语,着重解释,强调背诵规则,强调语法作用。 优点: (1) 在外语教学中创建了翻译的教学形式。 (2) 在外语教学里利用文法,利用学生的理解力以提高外语教学的效果。 (3) 着重阅读,着重学习原文或原文文学名著,这种思想现在仍左右着一些人对外语的看法。 (4) 使用方便,只要教师掌握了外语的基本知识,就可以教外语,不需要什么教具和设备。 (5) 重视理性和磨练学生意志。 缺点: 1) 忽视口语教学。在教学中没有抓住语言的本质。 2) 忽视语音和语调的教学。 3) 夸大翻译和母语的作用,重视理论,轻时间,过分强调知识的培养,忽视技能。单纯通过翻译手段教外语,容易养成学生在使用外语时依靠翻译的习惯,不利于培养学生用外语进行交际的能力。 4) 过分强调语法在教学中作用,而语法的讲解又是从定义出发,根据给例句,脱离学生的实际需要和语言水平,课堂上忽视培养语言习惯。 5) 强调死记硬背,教学方式单一,课堂教学气氛沉闷,不易引起学生的兴趣。 二、直接法 直接法也叫自然法,心理法,口语法,改良法。它就是直接教英语的方法。直接包含三个方面的意思:直接学习,直接理解,直接应用。直接法是十九实际下半叶始于西欧的外语教学改革运动的产物,是古典翻译法的对立面。的国外语教学家菲埃托是最早提出直接法构想的先驱人物,十九实际语言教学的科学基础。直接法主张采用把口语材料作为教学内容,强调模仿。主张用儿童学习本族语言的方法 ,通过说话,学说话来学习外语。教学过程是一句话一句话听,模仿,反复练习,直到养成语言习惯。教学中只用外语讲述,广泛利用手段,动作,表情,事物,图画等直观手段,要求外语与思想直接联系,绝对不使用本族语。既完全不借助于翻译法,不作语法分析。直接法非常重视语音教学把语音语调的训练当作外语教学的重要内容。 优点: 1) 强调直接学习外语和只应用外语,是学生能真正掌握外语工具。 2) 强调口语和语音教学,抓住了外语家学的本质。 3) 注重实践练习培养语言习惯。 4) 通过句型教学,使学生在语言中有计划地学习实用语法,发挥语法在外语教学中的作用。 5) 采用各种直观教具,广泛应用接近实际生活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增加了教学中的直观方式和感性成分,较为生动活泼地进行教学大大提高了外语教学的质量,丰富了家学法的内容。 6) 编选教材注意材料的使用性与安排上的循序渐进。 缺点: 1) 偏重经验,感性认识,而对人的自觉性估计不足。 2) 对母语采取排斥态度而不善于利用。 3) 忽视幼儿学习母语与成人学习外语之间的差别。 4) 偏重实际掌握 ,而发展智力方面不够。 5) 在口语与书面与 的关系,在听说与读写的关系上,在处理语法和实践练习的关系上,一味强调或夸大一方面,而忽视或否定另一方面,不能科学地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也不能充分发挥它们之中的协同关系。 三 、听说法 听说法也叫句型教学法、口语法、结构法、陆军教学法,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美国。但他们均不是一般的具体方法,而是达到教学目的途径,其精神是以结构主义语言学研究外语教学问题,把听说放在首位,先用耳听后用口论,通过反复的口头操练最终达到掌握口语的目的、即口语既是教学的目的又是教学手段。听说法根据结构主义语言学“语言是言语,不是文学”,“语言是结构模式的体系”的理论提出的口语为核心,以句型或结构为纲的听说的教学法主张。教材用会话形式表达强调模仿,尤其强调语言训练培养正确语言习惯,广泛应用对比法,在对比分析母语与外语的基础上学习外语的难点,并在教学中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应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 优点: (1)即使纠正错误,培养正确语言习惯。 (2)通过对比语言结构,确定教学难点,有利于选 1 择语言材料、并按照“最小应对体”来编排材料。 (3)按句型进行操练是使学生学好外语的捷径。 (4)强调实践性,重视听说训练。 缺点: (1)过分重视机械训练,却忽视基础知识的传授和活用能力的培养。 (2)以句型为纲,语言材料的选择往往忽视意义与内容。 四、视听法 视听法于五十年代首创于法国,是当时法国对外国成年人进行短期速成教学的一种方法,是在听说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视听法首先由布里纳于一九五四年提出,主张广泛利用幻灯,电影等电化设备创造情景,组听听说操练,把听觉形象和视觉形象结合进来,因为主张听说训练必须同一定的情景相结合,在某一情景基础上进行,所以又叫情景法。除了语言与情景紧密结合,日常生活情景对话是教学中心两大特征外,视听法还建立以下原则: (1)培养听说读写等语言习惯为第一位,传授语言、词汇、语法与语言知识为第二 (2)整体结构感知原则。从感性知识入手,在能掌握完整的结构基础进行个别分析,要求词和意义组成个整体并按结构的方式发挥作用。 (3)以口语为教学基础,在入门阶段设置了一个60—70%教时的口语阶段,专学语音语调,节奏和语句结构,不认字母,不看书。 (4)排除母语和文字为中介。 (5)用有限的常用词汇和结构进行听说读写、即要求控制和精选材料,不宜求全,其教学过程分感知、理解、练习和活用四个步骤。 优点: (1)继承和发扬了直接法和听说法的多方面长处。 (2)有助于学生培养正确的语言习惯因为学生一开始就听到标准的、地道的外语录音。 (3)学生学的语言自然、表达准确。 (4)视听结合的方法比单纯听觉或视觉理解、记忆和储存的语言材料要多得多。 缺点: (1)过分强调整体结构能力,不作语言分析讲解和训练,难以培养举一反三,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人为割断书面与口语间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低估了书面语对口语的促进作用。 (2)过分强调视觉直观作用。 (3)过分注重语言形式,没有更好地从实际内容出发,难以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需要。 五、认知法 认知法是六十年代美著名心理学家卡鲁尔首先提出来的,是作为听说法的对立面产生的“认知”方式是心理学中的一个术语用来描绘不同的人观察组织分析以及回忆信息、经验等方面不同的习惯倾向,认知法反对语言是“结构模式”的理论,反对教学中景象反复的机械操作练习,主张语言是受规则支配的创造性活动语言的习惯,是掌握规则而不是形成习惯,提倡用演绎法讲授语法,在学习声音时,同时学习文学,听说读写四种语言技能。从学习外语一开始就同时进行训练,允许使用本族语和翻译手段,已认为语言错误在外语的教学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副产物,主张系统地学习口述和适当地矫正错误。它强调理解在外语教学中的应用,主张在理解新学语材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交际和练习,在教学过程中应广泛应用视听教具,使外语教学情景化和交际化。 优点: (1)从心理学的理论论述了外语教学,强调了理解,有意义的学习和操练。 (2)培养的学生在听说读写方面的能力较强。 (3)以学生为中心,要求在研究学的基础上教学。 缺点: (1)在领会知识方面仍有欠缺。 (2)对于交际过程中的心理活动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六 功能法 功能法是以语言功能为纲,培养交际能力的教学法体系。它产生于七十年代初期的西欧共同体国家,中心是英国。功能法以意念项目组织教学,所以又叫意念教学法或功能—意念法。由于交际功能是语言的最根本的功能,交际功能是教学的最根本目的,所以有些人认为“交际法”更能体现掌握交际功能的精髓。功能法以语言学和心理学的许多理论为基础,其基本的内容和原则有: (1)建立单元—学分体系,即首先要调查与分析学生学习外语的需要,并按学生的共同需要编成不同的小组,并为各个小组规定自己明确的教学目标。 (2)综合应用言语交际活动的八种要素,即1情景,2意念,3功能,4社会,性别和心理作用,5语体,6重音和语调,7语法和词汇,8语言辅助手段在起作用。 (3)教学过程交际化,以学生使用语言的角度出发。 (4)发展专用英语,根据学习者的不同目的,不同职业或不同目的需要以及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编写各种专用英语教程。 功能法的教学过程有三个步骤:接触,模拟范例练习和自由表达思想。 优点: (1)有利于培养学生掌握交际能力。 (2)从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来确定学习目标。 (3)教学过程交际化,满足用外语进行言语交际的需要。 (4)促进专用外语教学法的蓬勃发展。 缺点: 缺乏确定语言功能项目的标准,范围及其教学顺序的科学依据,语言形态和结构难以和功能项目协调一致。对不断影响交际活动的语言错误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交流手段比之学习母语或在国外生活的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b700c3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dbfcb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