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搞好我矿辅助运输工作,安全、高效地确保各类车辆良好运行,满足各单位生产用车需求,全面完成辅助运输任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奖励: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表彰和100-500元的奖励 (1)、在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职业健康、质量标准化工作、工程设计或施工中,对预防事故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小改小革,被采纳后,取得良好效益者; (2)、坚持原则,勇于抵制“三违”现象,避免或减轻了事故损失者; (3)、在排除事故隐患和抢救事故中表现突出,使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免受损失或减轻损失的单位或个人; (4)、举报“三违”者,经调查核实,事实确凿,给予举报者奖励,并为其保密。 处罚: (1)、车辆驾驶员出车前应按照车辆日常检查内容对车辆进行检查,队干部监督,并填写有故障和不完好的记录,司机出车、收车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一次不填写处罚100元。机关部门入井跟班、检查人员,必须持有B证以上驾驶证者驾驶车辆,并做好出车、收车记录。 (2)、实行车辆旬检保养制度,由副队长负责、维修工牵头司机配合,检查保养项目按照车辆完好标准和定期保养清单为依据,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车辆的日常检修由机修厂全权负责,做到车辆检修不过夜,疑难问题和厂家专业服务人员共同完成。保养、检修、故障等记录由修理工全面登记。记录不全或出现一条问题处罚班长50元。 (5)、车辆实行包机责任制。车辆由包机驾驶员完成日常检查保养,严格执行车辆包机制度,由于失职造成车辆故障,对责任人一次处罚50—200元。 (6)、入井车辆灯光、喇叭、雨刷齐全,不得出现漏水、漏液现象,出现一次处罚司机50元。 (7)、车辆行驶中出现故障,要及时靠边,并有信号灯和30米外设警示标志。如制动系统出现故障,车辆应靠在巷道邦没有设施的一侧,并及时通知车队值班人员,及时施救修复。 (8)、入井司机必须佩带好矿灯、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系好帽带,穿好工作服、胶靴,并带好防爆车司机安全资格证,出入井口认真登记,停车接受检查,违反规定者每次处罚100元。 (9)、当班司机洗车后要对防爆车栅栏浸泡清洗,净化水箱2天更换一次,因人为因素使车辆出现故障每次罚司机50元,停驶车辆电控箱指针要在分的位置,车辆整车卫生清洁,无故不执行者,罚当班司机50元。 (10)、车辆装载物料按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载,载物高度不越过2.5米,宽度不越过车箱,长度前端不超出车箱,后端不超出2米,并将物料捆绑牢固。 (11)、严禁车辆人货混载,出现一次处罚司机1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7004550229bd64783e0912a216147916117e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