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枪击案看美国宪法设计之缺陷 戴传军 【期刊名称】《法制博览》 【年(卷),期】2013(000)009 【摘 要】美国宪法目的是限制政府权力和保障人民自由。公权力和私权利行使有其范围和界限,个人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枪自由是美国宪法规定公民权利,滥用持枪权利将直接危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个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冲突时,社会公共利益应该优先。美国宪法过分强调了个人自由和权利,忽视了个人责任和义务,违背了权利和义务辩证统一关系。以自然法的平等、自由、公平、正义为哲学基础建立的美国宪法,忽视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的义务责任,必然导致美国严重社会问题。 【总页数】1页(P293-293) 【作 者】戴传军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从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枪击案看美国枪支问题2.新罗马理论对美国宪法共和主义的解读:贡献与缺陷3.美国1787年宪法的成就与其缺陷疏漏及弥补4.脱离宪法精神的宪法修正案——从文化角度看美国第18条宪法修正案的出台5.从加州宪法修正案(五)看美国教育公平问题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b7f06f13661ed9ad51f01dc281e53a580251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