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附件的格式 附件 指附属于公文正文的其他公文、图表、名单等材料。公文附件是公文正文内容的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补充和完善公文正文的内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应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例:“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以方便查阅,如不能与正文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以防止附件散乱、丢失。 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据需要一般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的。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不可只写“附件如文”或者只写“附件×件”置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页开始排印,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空1行的左侧空2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附件”2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2个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数字依次标注序号。附件名称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附件名称的文字对齐序号后面用小圆点。 例如“附件:1.XXXXXXXXXX”附件的首页左上角顶格用3号黑体字排印“附件”2字及附件的顺序号。党委仅用"附",十五、其他。 公文文字一般从左至可横写、横排。 拟写、誊写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也不要复写。 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df03007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24dd1a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