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员工享受计划生育福利待遇的 通知 公司各处、厂、科室等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计划生育福利待遇工作,经研究决定,凡在计划生育方面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正式员工均可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一、依法登记结婚,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补助费,从领证当年起享受至其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为止。 二、公司女员工享受计划生育四项(人流、上环、结扎及引产)手术费,及手术费中的常规化验费、检查费的报销,具体报销规定为:人流后实行上环措施或上环措施失败后的人流,最高可报销150元;换置宫内节育器,最高可报销90元;单项置、取宫内节育器,最高可报销50元;特殊情况导致引产的,最高可报销240元。以上所享受的报销需凭有效票据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公司女员工因上环措施失败所导致的人流,可享受276元补助费(包括休假12天);单项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可享受46元补助费(包括休假2天);单项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可享受23元补助费(包括休假1天)。以上人员按 规定所享受的假期,各单位不得扣除当月的满勤奖。 四、免费享受一年内两次常规B超检查及三年一次的生殖道感染防治普查服务。 五、以上规定从XX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江苏某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二00六年八月十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eb13424b9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