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科举制度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科举最早来源于汉朝的“策试”,萌发于南北朝时的九流常选,到隋朝时基本定型为进士科。唐朝科举制度以进士为重,明经次之,属于朝廷选拔人才的核心科目。可以说科举制度对唐朝社会、文化、教育的繁荣与发展都发挥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科举制度从表面上来说体现出了一个较为公平的选拔原则:任何人仅仅需要在考试中获胜,就能够一步登天,获得政治地位的同时也能够获得颇丰的经济收益。所以科举制度的推行也造成了全民向学的局面,很多中小地主和农民阶层也逐渐踏足于官场,这让唐朝政治清明,逐渐成为封建历史中的鼎盛王朝。 一、唐代科举制度的特点 首先是广泛性。广泛性的特征主要指的是考生来源以及录取的广泛性。唐朝科举考试的考生基本上由两部分构成:学馆学生徒业成者由国子监实施考核并择优选送到尚书省参与考试,此称之“生徒”,主动向州县提出考试申请,通过州县考核之后报送到尚书省参与乡试,此称作“乡贡”,两类考生统称为“贡生”。相对于前代的九品中正制和察举制等人才选拔制度,唐朝科举制度的考生来源十分广泛。 其次是公正性。唐朝科举制度中包含了一条硬性的准则来确保其公正性,即是“一切以程文为去留”。简言之即是科举考试成绩当作为考试最终是否录取的核心标准。要认识到的是,唐朝科举制度的公正性也正处在初级阶段,所以容易受到一些传统思想的影响,科举考试中“请托”的现象也是层出不穷,但统治阶级依旧能够在大部分时候恪守公平正义,特别是“试卷复查制”的推行后,唐朝科举制度的公正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最后是公开性。这一特点通常来说体现在对考生人数、考试资格、考试时间以及科目和最终录取人员的公开。由前文所知,科举考试中的部分考生是从各个州县考试通过后推举产生的,而各州县推举的名额也有明确的记载是有限制的,但这一名额也是对社会所公开。同时《通典》中规定每岁得第之人不侠辰而周闻天下。即是录取人数的多少也是公开的。另外还有很多相关的规定在此就不全部列举了,唐朝科举制度这样的公开性与公正性相辅相成,促进了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也让其逐渐成为未来各个朝代科举取士的典范和摹本。 二、唐代科举制度对当时社会的影响 (一)科举制度对唐朝教育的影响 唐朝科举考试的考生一般来说有生徒与乡贡两个来源渠道,在常科考试中需要考生应当是从国子监下辖六学所毕业的。然而上述两种方式的并存也让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当时的朝廷已经对教育制度有了一定的宽松,只要参与科举考试,无论是官学出身或者自学成才都有入朝为官的机会。唐朝科举制度将读书、考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f4977ba7dd5360cba1aa8114431b90d6d8589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