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与考核(神华集团) 128、凡违反程序、规范、规程及本办法 (与国家有关规定相矛盾时,以国家规定为准 )的有关条款,造成工程质量问题,除及时进行返工处理外,对施工责任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对施工单位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 129、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并签字,否则,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对施工单位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130、验收出现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结算,并令其返工,返工费自付。对施工责任单位处以 2000~5000 元罚款,对施工单位责任人处以500 元罚款。 131、检查评定以批准的作业规程 (技术措施)、矿矿务矿务工程质量标准化考评和检查办法为主要依据,结合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检查评定工作每月由生产矿长负责,生产办、安监站、机电科、通风队和调度室指定专人按照《矿务工程质量标准化考评标准和检查办法》对矿务工程进行检查;按照各矿务队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的结果进行排名,对排名为倒数第一、二位的矿务队分别一次性处罚4000和2000元。本考核以队为单位,一家施工单位有2支队伍的按2支进行考核。 132、除上述每月一次综合评定外,各部门每周星期一还需进行一次联合检查;每次检查完毕的次日内将检查中存在问题下发给各施第 1 页 共 3 页 工队。 133、掘进巷道每完成100米,要求施工队通知生产办进行一次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掘进,如验收不合格,将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罚款处理,并要求整改完成后继续掘进。 134、井下所有喷浆巷道在喷浆前必须通知生产办,由生产办组织安监站、机电科、调度室进行喷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喷浆。验收不合格,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罚款处理,并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开始作业。 135、砼底板巷道在每日支模完成后必须通知生产办进行验模,验模合格后方可开始砼底板。验收不合格,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罚款处理,并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开始作业。 136、各相关部门在每次检查完毕的次日内将检查中存在问题下发给各矿务队。各矿务队必须严格按照整改期限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如同样的问题第二次出现在同一矿务队中,则按本办法相关标准的二倍进行处罚。 137、对平时查出的问题,如不按期处理,对责任者处以 200 元罚款。 138、对矿组织的检查验收、矿务工程专题会议等,无故缺席的,对责任者每次处以100 元罚款;无故迟到早退的,对责任者每次处以50 元罚款。 139、对矿安排的零星应急工程,各矿务队在确认本单位有能力承担的情况下,不得推诿,否则每次罚款施工单位500元;不得延误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0a396fefbc75fbfc77da26925c52cc58bd69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