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自学考试助学专业 本科第二学历协议书 学校: 学生: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在普通本科院校在校生中开展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简称“助学二学历”)教育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助学二学历”自考工作的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特制定《苏州科技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第二学历协议书》,由学校与学生签订后共同执行。 一、告知事项: 1.“助学二学历”其性质属于自学考试,采取业余学习形式,学制为2.5年(最多可延长至3.5年)。 2.收费标准: 学 费 文科类 — 2100元/年 理工类 — 2250元/年 代办费 300元/年(多退少补) 3.“助学二学历”报名条件为本校本科二年级学生,且主修专业开设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4.学生如不能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则不能取得“助学二学历”的毕业证书。 二、学校、学生双方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学校在学生教育管理中依法行使下列权利 1.按规定组织生源;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表彰、奖励或处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条:学校在学生教育管理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依法治校,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3.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4.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帮助; 1 5.以适当方式为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6.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7.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知晓自学考试“助学二学历”的性质、报名条件、学生管理、收费标准、教学与考试管理的要求; 2.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3.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4.符合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2.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 3.严格遵守自学考试的考场纪律; 4.按规定缴纳助学辅导费及有关费用; 5.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方各执一份,继续教育学院留存一份。 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开办学院代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生(签字):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0ea99ea3e1ec5da50e2524de518964bce84d2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