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旅游委员会旅游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内容解读(2018) 一、 什么是旅游行政处罚裁量规则 旅游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是指实施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所适用的规定。本规则是根据旅游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处罚条款进行修订的,在处罚条款的范围和幅度内,综合考虑旅游市场、旅游经营主体以及执法人员等各方面因素,细化行政处罚规定、增强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确保处罚决定公平、公正、合理。 二、 为什么要对旅游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进行修订 杭州作为国际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拥有较为成熟的旅游法制体系,早在2014年就率先颁布《杭州市旅游委员会实施旅游行业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杭旅政法〔2014〕11号)。但四年多年来,旅游行政处罚工作的环境发生了诸多变化: 1.新的法制环境。现行旅游法律,包括《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核心规定,近几年相继进行了修改,裁量规则理当进行相应修改;《浙江省旅游条例》于2015年进行全面修订,《杭州市旅游条例》于2016年颁布,但原裁量规则中都没有包含,有必要增加。 2.新的裁量规则。2016年9月颁布的《浙江省旅游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从全省旅游行政执法层面对裁量进行了规范。为统一执法标准,杭州市的裁量规则有必要据此作出相应调整。 3.新的执法实践。近年来,旅游行政处罚案件总的数量比过去有较大增加;行政处罚案件的类型也更加丰富,因此有必要对新的执法实践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并通过裁量规则的修订,用来更好地指导今后的执法工作。 三、此次修订裁量规则的重点是什么 此次修订涵盖的旅游法律法规规章从新从全、范围更广,从原来的涵盖4部法律法规,总计37条规则,修改后涵盖7部法律法规57条规则。具体如下: 1.根据法律修改,进行相应的修订。主要是根据《旅游法》(2016年 11月7日修订) 《旅行社条例》(2017年3月1日修订)《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12月12日修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年10月7日修订)等的修改,作了相应的修订。如取消“领队证”。 2.根据新的立法,增加了新的裁量规则。《浙江省旅游条例》(2015年9月25日通过)、《杭州市旅游条例》(2016年8月23日通过)、《旅游安全管理办法》(2016年9月7日通过)等都是近年新的立法,裁量规则增加相应的内容。其中,《导游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时间较短,执法实践不足,拟在积累一定执法经验后再补充制定裁量规则。 3.根据新的执法经验,进行了全面修订。参照《浙江省旅游局行政处罚 裁量基准(试行)》的规定,对不够合理的裁量规则进行了全面修订。 包括裁量中需要考虑的因素、计算裁量结果的系数、“情节严重”的具体类型等都作了更加合理的调整。 四、此次修订裁量规则的计算模型是如何设计的 裁量的关键是模型,即计罚参数(C)的计算模型。本次修订对模型重 新做了梳理,并对模型的适用进行了合理调整。修订后的裁量规则运用了6 种模型。在模型设计时,预设常规旅游团为每团20人,行程为5天,并以此预设为基础确认相关系数。此外还有一小部分裁量规则,根据违法行为的实际情况,并不适合使用模型。具体见下表: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105bbd5bf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f2.html